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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宅基地能否继承 (一)宅基地的所有权能否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组织所有,不属于继承的财产之列。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 (二)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继承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长期占有和使用。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要受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取得遗产前死亡,由他的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网友咨询:转继承是不是代位继承?辽宁尊合律师事务所郭超律师解答:转继承不是代位继承。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取得遗产前死亡,由他的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辽宁尊合律师事务所郭超律师解析:代位
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不仅包括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还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他们可以依照各自的继承顺序或原继承人生前遗嘱的指定,参加转继承。 网友咨询: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答: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 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被转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为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被继承人
房子一直以来都是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关注的大事,而在咱们的生活中,有很多房产会涉及到继承的问题。那么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有哪些? 网友咨询: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有哪些? 广西通华律师事务所廖琪芳律师解答: 房产过户所需流程是: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过户。 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是: 1、房地
在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些起诉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是比较大。 网友咨询: 继承发生纠纷怎么起诉? 赵律师法律团队赵剑律师解答: 第一,明确管辖的法院,当事人只有选择正确的法院,其案件的起诉才会被人民法院受理。继承案件一般是由被告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当事人应该在民事诉讼状中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即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什么样的目的,例如诉讼请求就是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三,根据自己的诉讼请
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有人因资金不够或其他原因,在投资公司时,不方便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为股东,就以亲戚朋友等人的名义登记为股东,自己与该登记的股东签署协议来确认该股权的实际出资人是谁及权益的归属。那么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的资格继承是不是相同的?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的资格继承是不是相同的? 辽宁民聚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解答: 不相同。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个人之间约定,由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由挂名股东登记为股东,实际的权利义务由隐名股东享有,风险与利益均归隐名股东的,隐瞒股东
在现今社会,法律严格规定了遗嘱的订立条件和程序,否则遗嘱就会无效。那么,遗嘱是无效的,该怎么继承遗产? 网友咨询: 遗嘱无效,如何继承遗产? 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吕彦辉律师解答: 遗嘱无效时,继承人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人是父母、子女、配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吕彦辉律师解析: 根据有

房屋拆迁继承

2024-07-22
房屋拆迁如何继承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政策支持的,租金水平较低的保障性住房,面对的人群是收入较低的毕业生以及退休老人和残疾人,既然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那么公租房的使用权能否继承呢? 网友咨询: 公租房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张玲玲律师解答: 不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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