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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有一个子女的,也可以作为收养人,但要求收养人在能够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同时,还应当保护被收养人,并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列为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那么,房屋出租后出租人有占有权吗,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网友咨询:房屋出租后出租人有占有权吗? 广东伟伦(仲恺)律师事务所李广萍律师解答: 房屋出租后,房屋所有权仍然是归承租人的,但是占有权是归出租人的。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 1.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 2.有监督承租人按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权利。 3.有依法收回租赁房屋的权利。 房屋出租人的义务 1.有保障承租人对房屋合法使
感情的事情,我们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夫妻之间如果感情破裂,缘分已尽,那么夫妻之间可以选择好聚好散,也可以通过诉讼达到离婚的目的。对于女性而言,户口可能都是迁到男方家中,这就要考虑离婚后自己户口何去何从的问题了。那么离婚女人有孩子能独立户口吗,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 离婚女人有孩子能独立户口吗,怎么解决?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朱娜娜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的,是可以申请独立户口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户口。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
在学校里面,同学之间可能会有一些矛盾,如果没有及时的解决,从开始的拌嘴,就会到后来的吵架,再到最后的打架,然后发生伤害事故,对于这种在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该如何处理,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以及对于相关的人员怎么处理,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校园伤害事故的侵权责任。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学先律师解析。 校园伤害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那么,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怎么办,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吴亚玲律师解答: 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要求其归还所有债务。也可以向全部债务人索要不同份额的欠款,但是分别索取的债务总和不能超过借出的
借条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有的钱要不回来就起诉结果什么证据都没有,这样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对于一些在借款时的见证人,只要不是担保人就不用承担责任。那么,借条见证人有法律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借条第三方见证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孜雄律师解答: 借条上的见证人是证明人,应该对这笔借贷的真实性负责证明其真伪。但是,证明人不是担保人,不应该对债务的偿还负责担保。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那么,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权利,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要怎样办? 网友咨询: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权利? 江西青仁律师事务所芦映律师解答: 房屋共有人的权利(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在不影响整幢房屋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额,否则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2)处分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享有的份额,有相当于单独所有权的权利,对按份共有房屋中属自己的份额,
用人单位根据公司业务量及实际发展的需要来招聘劳动者,在招聘劳动者的时候,可不是高高在上的态度,它们也需要履行好相应的义务,遵循行业规定。那么单位招人有哪些说明义务,单位招人的说明义务是什么? 网友咨询: 单位招人有哪些说明义务,单位招人的说明义务是什么?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所招岗位的工作职责等情况应对劳动者明确予以说明。
对于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人们关注最多的无疑是“ 离婚冷静期”,许多人认为,这是让”离婚变得更难了”,那么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要求吗,协议离婚有条件限制吗?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要求吗,协议离婚有条件限制吗? 湖北唐律咨询有限公司王远洋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的申请人必须是婚姻当事人,且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第(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那么,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该如何清偿债务? 网友咨询:借款人欠多人债务,同时多人起诉怎么办? 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昌国徽律师解答: 需要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一个债务人同时有多方债务,多个债权人均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如果债权人起诉的法院是同一个法院,则该法院会并案处理,根据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分配债务人的被执行财产。 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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