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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不善无法经营下去后,常常会申请破产,企业破产影响最大的除了公司的负责人,员工外,还有它的债权人,一家企业,非个人之力所能承担,常常会有各种债务。那么,破产逾期申报债权怎么处理,逾期申报债权的是否可重新申报? 网友咨询: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是否可重新申报? 天津铸权律师事务所李炜律师解答: 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法律均明确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那么,申报债权期间可以对债权人清偿吗,债权申报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为什么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吉林全策律师事务所张英恒律师解答: 申报债权期间不可以对债权人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那么,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会发生什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怎么办? 网友咨询: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会发生什么后果? 广东连捷律师事务所蒋辉律师解答: 法人企业清算时,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按期申报债权的,即被视为放弃债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
一般员工若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是需要在一个月之内为员工提交申请进行工伤的申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迟迟没有为员工申报工伤,员工是可以自行进行工伤申报的,那么职工工伤申报提交材料清单是什么,职工工伤申报提交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职工工伤申报提交材料清单是什么,职工工伤申报提交哪些材料? 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杨清律师解答: 职工工伤申报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
因工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非常多,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事件中不配合,导致劳动者维权难度很大,处理周期过长。那么单位拖延申报工伤保险,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单位拖延申报工伤保险,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
在破产法规中,如果企业发生破产,则需要对进行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此时,需要破产企业的相关债权人进行破产债权的申报。那么债权申报需要什么,准备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债权申报需要什么,准备哪些材料?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陆志强律师解答: 债权申报需要的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四、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 五、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陆志强律师解析: 可以依法申报的债权:(1)到期无担保普通债权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 。那么发生工伤事故,工伤的申报流程是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工伤事故,工伤的申报流程是哪些? 河南华灿律师事务所杨宪军律师解答: 工伤的申报流程如下: 1、发生事故伤害后,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的延长。如果用人单位在该期间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
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发生的法律关系理应在破产程序中给予适当的处置,从而达到清算、重整或和解的目的。但对于逾期申报的债权所对应的法律关系却无法在破产程序进行处置(在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等相关联人均未披露的前提下)。那么逾期没有申报债权要怎样处理,如何解决? 网友咨询: 逾期没有申报债权要怎样处理,如何解决?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陆紫澜律师解答: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主要包含哪些债权,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申报主要包含哪些债权,是什么?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罗国妹律师解答: 债权申报所包含的债权主要有: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五、须为合法有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姚望律师解答: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 一、职工债权。 二、利息请求权。 三、待定债权。 四、连带债权。 五、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六、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七、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八、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 九、票据付款人的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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