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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不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其他人的行为。被赠与财产的人,既可能是遗嘱人自己的孩子、配偶、父母,也可能是国家、企事业单位、某个无关的个人。 网友咨询: 遗嘱分配不公平是否可以起诉?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邓嘉文律师解答: 遗嘱不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 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其他人的行为。被赠与财产的人,既可能是遗嘱人自己的孩子、配偶、父母,也可能是
离婚诉讼能缺席审判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开庭审理后,宣判之前,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提前退庭,且被告反诉的,或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是否可以缺席?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欧俊律师解答: 1、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因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案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成年人是否可以自己确定监护人?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黄长勇律师解答: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2、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
签订婚内忠诚协议,实际上也是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一种约定。该约定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无碍社会公序良俗,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之表示,属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符合婚姻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故该份婚内保证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网友咨询:婚内忠诚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效力?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顾婷婷律师解答:法定离婚赔偿条件,在《民法典》中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
探视权是否可以接走孩子,由双方进行协商,可以协商暂接走孩子。但双方约定探视权不可任意可以接走孩子的,对方私自将孩子接走是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对于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网友咨询:探望子女时是否可以把子女接走?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麦惠英律师解答:探视权是否可以接走孩子,由双方进行协商,可以协商暂接走孩子。但双方约定探视权不可任意可以接走孩子的,对方私自将孩子接走是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对于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1、离婚后,
参加对抗性较强的文体活动容易受伤,但因为参加者是自愿参与这些活动的,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些活动的危险性,由此产生的正常风险应当由参加者自己承担,这就是“自甘风险”的原则。那么马拉松越野赛,是否属于“自甘风险”的文体活动? 网友咨询: 马拉松越野赛,是否属于“自甘风险”的文体活动? 北京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谢立宏律师解答: 民法典将“自甘风险”的适用范围限定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
若经营商仅作为中介商,扮演磋商的角色,那么经营商仅需承担居间的法律责任。但许多二手车经营商为逃避税费以及法律责任,常借“中介之名”,行“买卖之实”。那么当消费者受到欺诈,是否可以主张中介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当消费者受到欺诈,是否可以主张中介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戚兆波律师解答: 若经营公司与买受人成立买卖或行纪合同关系,那么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出卖人相同;若经营公司与买受人之间系居间法律关系,那么经营公司仅承担居间方的法律责任,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仍应由出卖人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包括行政处罚。有过行政处罚是能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行政处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并不属于犯罪。 网友咨询: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包含行政处罚?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马春波律师解答: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包括行政处罚。 有过行政处罚是能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行政处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并不属于犯罪。只有违反刑法,经过法院判决有罪才是犯罪。因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并不会包括行政处罚行为,当事人即使有过行政处罚,仍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犯罪行为记录即案底,是指某
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依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网友咨询: 坐过牢是否还可以收养孩子?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黄长勇律师解答: 坐过牢不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法律规定债务转让需要得到债权人同意,那么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才能生效呢? 网友咨询: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1276万元,除归还之外,尚欠7000万余元。对于仍欠的7000万余元,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承诺书,载明“丙公司承诺:按期归还乙资金”,乙公司不可置否。后债务到期,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与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请问丙公司的债务加入是否有效? 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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