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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加盖公章本身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的有效授权? 网友咨询: 加盖公章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授权?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刘科位律师解答: 公司主要通过代表与代理两种方式对外从事交易活动,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任何人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的行为(包括冒充法定代表人名义对外进行的所谓代表行为)均属代理行为,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有无代理权或者在无权代理时相对人是否善意、有无过失等情形确定公司应否及如何承担责任。 自然人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的行为,表明该行为是职务行为而非个
在日常生活中,口头担保的发生率较为频繁,但是许多人认为口头担保仅仅只是玩笑话,那么,口头担保真的只是一句玩笑话吗?口头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网友咨询: 口头担保是否有法律效力?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冉秀涛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进行担保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来进行,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口头担保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口头担保都是不成立的,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法院会对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事实确实属实,也可以被认定为口头担保有效,依然需要双方履行职责。 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追逐竞驶、超载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屡禁不止,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破坏。 网友咨询: 汽车严重超员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江西金纶律师事务所丁极鎏律师解答: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认定标准是: 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咨询: 婚前个人债务是否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王永南律师解答: 婚前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首先要认定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由夫妻二人承担,即使离婚也需要共担。如果是夫妻其中一方自己背负的债务,并且没有和另一方一起使用,未用于
公司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是,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可要求其赔偿损失,但工资被扣除后,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的权利。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只能由法定的国家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设定、执行罚款,用人单位并不具备实施经济处罚权的主体资格,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设立处罚条款是无效的,依据该罚款条款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
答案是受诉讼时效限制。损害赔偿请求权本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因此,应当受诉讼时效制度的规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以无过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为尽量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尊重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选择,同时最大限度保障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于离婚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以离婚之日作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比较合适,也即3年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从双方离婚之日起计算。若双方离婚后,才发现对方与他人同居等过错,应当鉴别该过错是否系当时导致双方离
债权是一种权利,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对于有价值的财产权,是可以质押给他人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押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质押权。 网友咨询: 债权质押是否需要告知债务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刘欢律师解答: 答案是需要。债权质押会影响到债务人的权利,所以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 并不是所有债权都能质押,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 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
肖像权是比较特殊的,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肖像权,如果要使用肖像权的话,是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的,不能够擅自来使用别人的肖像权,否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网友咨询: 广告只用半张脸是否侵犯肖像权? 浙江天韵律师事务所欧向晖律师解答: 广告只用半边脸,如果侧脸能够辨认出你本人,就侵犯了肖像权。 公民的肖像权具有唯一性、可识别性,还有特定性。虽然广告只用半边脸,但由于公民的嘴巴和脸型特征明显,熟悉的人看到这个广告后,很容易认出,因此,不论是局部使用还是全部使用,都属于侵犯肖像权。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
名誉权,通常称为荣誉权或声誉权,是指一个人对自己的名字、形象、声誉或其他个人权利的法律保护。这种权利旨在保护个人免受不实攻击,以及避免自己因言论自由的侵犯而遭受损害。 网友咨询: 举报他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呢? 重庆三智律师事务所刘惠宁律师解答: 检举权和控告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政治权利。举报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应予以保护,举报的内容不仅包括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包括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问题。对公民行使正当民主监督权利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对公职人员名誉权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与理解,对公职人员名誉权
公职的范围 公职是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通俗意义上的公务员的职位的总称。 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群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根据该条规定,刑法上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在这些国家机关中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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