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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就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网友咨询: 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循什么原则呢?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孙晋贵律师解答: 1.亲自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 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对于合同的违约金并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金额,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商定。 网友咨询: 违约金的数额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胡金林律师解答: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在没有约定的情
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如果想进行诉讼,就要注意案件的诉讼时效,因为一旦过了案件的起诉期限就以为这会丧失某种资格或权利。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什么时间起算?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费国田律师解答: 追诉时效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以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
夫妻双方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会离婚,并且父母离婚后,夫妻的一方依法享有对没有一起生活的子女进行探视、看望、交往的权利,是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的一项法定权利。 网友咨询: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父母探视孩子?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张静律师解答: 在下列条件下是不能探望孩子的: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网友咨询: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福建北河三律师事务所赖施妙律师解答: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
本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程序 本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程序: 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4、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5、经网上查询核实,复试道路驾驶(科目三)合格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外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程序 外地人持外地驾驶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很多人都会选择设立独资企业,那么,你知道独资企业有什么优点?又有什么缺点吗?一起来看看吧! 一、独资企业有什么优点? 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优点为: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
刑事案件首先要经过一个阶段的侦查,然后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公诉,很多时候检察院会决定不起诉。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不起诉? 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龚傲冬律师解答: 1、法定(绝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都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那么,想要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想要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分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
我们国家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但是婚姻自由,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结婚。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不具备结婚的条件,禁止结婚?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王小晶律师解答: 禁止结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受一方胁迫、欺诈而结婚的; 2、男未满22周岁的,女未满20周岁的; 3、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4、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辈份不同又性别相异的亲属; (3)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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