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供役地?什么是需役地?
2024-07-29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如何区分需役地和供役地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那么什么是供役地?什么是需役地? 网友咨询: 什么是供役地?什么是需役地?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赵莹晓律师解答: 供役地:是指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需役地人的利益提供便利的土地。 需役地: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使用、收益自己土地的目的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
工伤第一时间要收集什么材料?
2024-07-29(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网友咨询: 工伤第一时间要收集什么材料?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崔边宁律师解答: 工伤第一时间要收集证据材料满足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即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
2024-07-29终止合同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网友咨询: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范艳贝律师解答: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1、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终止合同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2、两者的适用情形不同,终止合
什么是合伙合同?解除合伙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4-07-29根据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合伙合同,那么,什么是合伙合同?解除合伙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又称“个人合伙合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协议。具有确定合伙内部关系的重要作用,它除须遵循合同行为的一般规则外,还受到法律对合伙关系的特殊限制,即合伙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合伙财产共有原则,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和无限连带责任原则,违反此类强行性条款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合伙合同的必要条款包括
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会发回重审?
2024-07-29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会发回重审?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欧俊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如下: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
收养小孩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4-07-29如果对于家庭和孩子有渴望,而个人确无生育能力,可以选择收养。符合法律上的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想领养小孩的,可先咨询县级民政部门(民政局、民政局、社会事务局)是否有符合条件的被收养对象,在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网友咨询: 收养小孩要满足什么条件? 上海浦谐律师事务所姜洋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1098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
什么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2024-07-27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组织。那么什么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网友咨询: 某社区居委会向某小区业主发出《关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冯某、袁某和李某三人委员资格自动终止的公告》。该《公告》称:业主投诉冯某、袁某和李某在担任业委会委员期间存在连续3个月以上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居委会进行了核实,情况属实,故依据该小区《议事规则》规定,公告冯某、袁某和李某的委员资格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动终止。 广东华商律师事
醉驾被抓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不起诉?
2024-07-27醉驾行为中,让检察官考虑不起诉的情况,主要是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即认定醉驾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网友咨询: 醉驾被抓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不起诉? 甘肃雄韬律师事务所李志军律师解答: 醉驾行为中,让检察官考虑不起诉的情况,主要是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即认定醉驾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认定醉驾行为“犯罪情节轻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情节: 1、血液酒精含量是否符合醉驾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
什么情况下投保人是可以解除交强险的?
2024-07-27交强险属于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一种,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我国,交强险是每一位机动车车主都必须购买的保险,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不得解除,特殊情形下才可以解除。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投保人是可以解除交强险的? 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鹿英琪律师解答: 交强险属于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一种,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我国,交强险是每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