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务清偿抵偿规则,清偿顺序是什么?
2024-09-19同一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笔金钱债务,债务人提供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将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债务人的履行究竟清偿了哪一笔债务?清偿了哪一笔债务的哪个部分? 网友咨询: 什么是债务清偿抵偿规则,清偿顺序是什么? 江西一纯律师事务所彭勇鸿律师解答: 当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同时负有数笔同种类的债务,但其给付并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认定债务人所为给付的清偿顺序的规则,即为债务清偿抵充规则。 债的清偿抵充顺序,是指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债的清偿抵充顺序。根
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从什么方面考虑,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2024-09-19婚姻是一首船,当发生感情破裂或其他不可化解的矛盾时,靠岸离婚就不可避免。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导致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后继续发生冲突和矛盾。那么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从什么方面考虑,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从什么方面考虑,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湖南白泉律师事务所罗鹏程律师解答: 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购买商品房什么情况下可不收房,是什么?
2024-09-19如今房产纠纷不断,买房的人稀里糊涂的交了钱,但是收了房以后发现房子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再去找开发商解决为时已晚。那么购买商品房什么情况下可不收房,是什么? 网友咨询: 购买商品房什么情况下可不收房,是什么?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吕永平律师解答: 购买商品房可不收房的情况: 一、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二书一表”的楼房; 二、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时间超过30天)又未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买受者的; 三、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
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哪些?
2024-09-19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与地位都很高,好的决策者往往能够带领着公司不断的前进。所以在选择人员任职时,就需要谨慎和仔细考量。那么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哪些?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郝振杰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有哪些?
2024-09-19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旨在减少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满足时,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此实现债权,减少损失。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有哪些? 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解答: 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盗伐林木罪?关于盗伐林木罪有什么规定?
2024-09-19林木资源是非常重要的,对我国生态调节和环境依据具有重要的作用,林木资源是不得非法砍伐的,需要砍伐林木的要经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盗砍盗伐的会构成犯罪,那么盗伐林木犯罪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网友询问: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盗伐林木罪?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王百策律师解答: 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
股东的基本义务有什么,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2024-09-18对于公司享有何种权利、如何行使,多数股东都是较为清晰或有基本认知的,且大部分股东权利都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公司股东为了保障自己的投资收益,理所当然地会关注股东有哪些权利,但却很少有股东去关注自己的义务。那么股东的基本义务有什么,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 股东的基本义务有什么,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春雷律师解答: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购买商住房要注意什么,有哪些?
2024-09-18商住房,即商住两用房,既可以用作居住用房,又可以注册公司从事商业活动。其本质上属于非住宅,是将非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成可居住房屋,而且在房产证上也注明了是商业、办公类产权。那么购买商住房要注意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购买商住房要注意什么,有哪些?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李菁律师解答: 购买商住房要注意的细节有: 1、商住两用的房屋产权是40年; 2、商住两用的房屋可以注册公司但是不能落户; 3、商住两用房只能全款或用商业贷款,且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4、商住两用房在进行二次交易时
什么是网络避风港规则
2024-09-18《民法典》中关于网络避风港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婚后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2024-09-18一、结婚后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后贷款需要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的年龄都在18-60周岁之间,且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夫妻双方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具备安全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状况都良好,没有逾期等不良记录; 4.贷款用途合理、明确; 5.满足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