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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包括准法律行为论、事实行为说和单方法律行为说。上述不同观点必然导致对于债权转让能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有不同的观点,那么法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呢? 网友咨询: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其向债务人发出的债权转让的通知,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江苏钟山明镜明镜(淮安)律师事务所冯苏杭律师解答: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能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的问题,理论间存有争议: 肯定说认为,债权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网友咨询:没有通知债务人就转让了债权会怎样?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申颖律师解答: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未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该转让在债权人(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效力。被转让的债权依存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约束力仅及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可转让的债权以债务人的作为义务为标的,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与物权变动不同,债权转让的最终
非因过错未能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虽未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但对公司相关决议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其仍旧有权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股权。 网友咨询: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吗?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对股东会决议转让公司主要财产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非因过错未能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虽未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但对公司相关决议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其仍旧有权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股权。 上海仁盈
债权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但是具体《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债权转让内容的大家可能不是很了解,尤其是该如何转让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是什么? 四川国晴律师事务所王俊翔律师解答: 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民法典》未作限定。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在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公告通知、诉讼通知等也认定为债权转让已通知了债务人。 公告是一种事实上
如果家人被拘留了被逮捕了,不要着急。近亲属可以积极申请为被拘留、逮捕的家人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来达到让家人走出看守所不被羁押的状态。 网友咨询: 取保候审批准后会通知家人吗? 甘肃律杰律师事务所刘亚莉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会通知家人,具体规定如下: 1、关于取保候审批准后什么时候通知家属去接人,法律没有详细规定; 2、按司法实践,取保候审申请被批准后,公安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很快会去办理放人事宜; 3、因为是“保”,所以警方放人就要通知家属或者保证人的。 甘肃律杰律师事务所刘亚莉律师解析: 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xx兵团财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4年起,对烟叶仍征收农业特产税。取消其他农业特产品的农业特产税,其中:对征收
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 网友咨询: 老人立遗嘱必须要通知子女吗?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李励律师解答: 立遗嘱不需要通知子女。 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 立遗嘱属于单方面行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共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共同行为。立遗嘱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 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经研究,现就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免征农业税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休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民法典并没有规定通知方式。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已明确约定通知的方式,应依照约定通知。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哪些通知方式是有效的呢?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以什么方式通知债务人? 广东法普盾律师事务所袁观红律师解答: 1、由债务人签字确认债权转让; 原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三方共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其他由债务人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2、快递/专递方式邮寄; 通过快递邮寄债权通知书的,如果是债务人本人签收的,视为通知送达。 3、张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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