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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属于被迫签附属协议,附属协议是因为你又主张要求原协议外内容,那对方提出要求很正常,你同意对方要求就双方达成一致,所以不属于被迫,附属协议有效。其实附属协议的作用是补原协议漏洞,原协议没要求对方配合提供房产证原价,对方确实有权不提供配合。你们的协议本身就漏洞太大。如以后有违约而合同没有确定违约责任,或双方价钱谈不拢那只能解除原合同,双方都有权利去法院告对方。其实这件事很清楚就是你上来捡漏了,但原合同有漏洞。 网友认为: 起因是房主反悔当初的约定,中间介绍人可以作证。我不是不愿意支付使用费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开发商有以下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根本违约: (1)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 (2)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置业者有权退房。 (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置业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
租房违约如何处理 依《合同法》第120条的规定,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果分别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亦即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权利人亦有过失时,法官可按过失比例将损害在权利与义务人之间进行分摊,以减轻或免除义务人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过失相抵最先适用于侵权法领域,而近现代大陆法系及美英法系国家的民法大都将该制度扩展到合同法领域。 《合同法》之所以未规定双方违约实行过失相抵原则,主要考虑到双方违约情况的复杂性,加之过失相抵与双方违约在适用方面存在三大区别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网友咨询: 父母在老家买的房子,本应该是2010年年底交房,但是到现在开发商迟迟不交房,该怎么办?在我们老家开发商售楼的时候5证是不齐全的,其中销售许可证是要等到楼房盖到一半的时候才办的,由于这种现象在我们老家很普遍所以父母在买房时就没在意,交了首付。当时签了一个购房协议没有签购房合同。现在开发商又告诉我们5证就有一个土地使用证,其他4个证都没有。而且因开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合同生效后,一般双方当事人都会按照合同中约定好的履行义务,但也有些少数人不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违约。违约发生严重后果当然是要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荣明昇律师解析。 违约行为导致损害赔偿的范围 1、约定损害赔偿 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条款; 二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经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的协议。 约定损害赔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具有预定性或者约定性。约定损害赔偿是事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中协商确定的。它不同于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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