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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 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 2. 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 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4. 公司如果具有一定优势,因为资金链断裂定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盘活企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 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 2. 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 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4. 公司如果具有一定优势,因为资金链断裂定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盘活企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 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 2. 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 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4. 公司如果具有一定优势,因为资金链断裂定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盘活企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 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 2. 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 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4. 公司如果具有一定优势,因为资金链断裂定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盘活企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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