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效力

效力 相关话题

TOPIC

转租赁简称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那么,转租合同效力如何判断,对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2014年1月份,我租了朋友小张的一间门脸房开杂货店,并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到了2014年8月份,因为生意不好,我把房子暂时转租给了同事小李,由小李按之前的合同约定直接向小张支付房租,小张收到房租后并没有什么表示。可是2015年6月份,小张以我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那么,房屋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奇兵律师解答: 一般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需要签署认购书或者订房协议。其目的是以缴纳定金的方式锁定目标房源。 如果购房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那么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那么,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合同的效力如何判定? 网友咨询:土地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合同的效力如何?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奇兵律师解答: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效力问题在《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相关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
“阴阳合同”(也称“黑白合同”),“阳合同”(也称“白合同”)指的是当事人出于网签避税、办理贷款等目的而更改房屋价款的合同。那么,二手房阴阳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怎么认定其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叶冠繁律师解答: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
面对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有很多老人在担忧自己不能老有所终,皆有所养。而遗赠扶养协议是解决孤寡老人、残疾人扶养问题的较佳途径。遗赠扶养协议是不同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第三种继承方式,那么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有什么效力? 网友咨询: 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有什么效力? 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侯梦菲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表现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那么,借条被撕毁还有证据效力吗,被撕毁的借条效力应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敖某向法院起诉称,刘某因生意需要,分别于2009年3月28日、2009年4月20日向敖谋借款10000元、5000元,并向敖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利息按月息一分二厘计算。后敖某多次催促刘某归还借款,2010年5月22日,刘某答应还款并要求敖某携带借条会面付款,会面
面对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有很多老人在担忧自己不能老有所终,皆有所养。而遗赠扶养协议是解决孤寡老人、残疾人扶养问题的较佳途径。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如何,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如何,是怎样的?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春雷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3)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继承法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公证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当事人希望通过公证方式,证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法,进而确认夫妻之间某种财产关系的存在。那么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不利因素是什么? 网友咨询: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不利因素是什么? 山西润祥律师事务所陈会芳律师解答: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
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股东公开发出的,愿意按照要约条件购买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的行为。那么,收购要约有什么效力,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要约有什么法律效力? 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韦宁律师解答: 1、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予以公告。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3、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
房地产业一直以来都很火热,房开商想要多售卖出自己的房子,就时刻抓住机会宣传自己,比如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播放,还有一种是做海报,张贴在各个热闹的街头巷尾,但是,开发商的宣传有法律效力吗,广告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网友咨询:广告是全现浇,但是合同里却是底框混合结构。合同已经签订了,首付款已付,贷款未办理,我能撤销合同,要求退房吗?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於伟林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房地产法有关规定,商业广告有明确构图,以及房屋实体用材,环境介绍,并在广告中明确提出过时样板房的,则按照广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