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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公司的成立可以是自己创业,也可以是合伙人投资创业,其中就会涉及到股东股权问题。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那么,股东能撤股吗,作为股东应该如何撤股? 网友咨询:13年8月和朋友两个人各自出一半的资金成立了公司,由于现在公司是亏损状态,他要求撤股,并要求把属于他的出资撤出,并分公司的产品及公司的办公家具设备等。该如何处理,有没有法律文件对此的详细规定? 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杨建濮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如果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话,
一、民间借贷纠纷应该如何确定管辖权 民间借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订立借贷合同的,可以依法约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如何应对民间借贷的纠纷 如下应
可以以偷拍者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公民个人依法享有隐私权,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收集、储存、传播享有排他的控制权并有权加以保密。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是指仅与特定人相联系的信息和资料,包括的内容很广泛,诸如个人的身高、体重、病史、生活经历、信仰、爱好、婚姻、财产状况以及社会关系等情况。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收集、公布和使用其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 我国《民法通则》
生活中避免不了会跟别人借钱,也会顺便写上借条。由于种种原因,最后引发因出借钱不还而导致的纠纷。借钱不还,那么,工程款欠条过期应该怎么样办,到期不还欠条是否作废? 网友咨询:工程款欠条过期应该怎么样办? 浙江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胡莉莉律师解答: 借条上的还款日已经超过3年了,而且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这个借条已经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仍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可以提出借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可以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债权债务人协商还款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作品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也就是版权,但如果是属于计算机软件的话,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之后才能获得著作权。而现实中出现著作权侵权的情况也比较多,那么2019年著作权被侵犯后应该怎么办?提起诉讼需要哪些程序?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叶晓建律师解析。 2019年著作权被侵犯后应该怎么办?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于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继承纠纷中的焦点问题往往集中在遗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处理上,但对于被继承人的丧葬费用问题也要解决处理,那么被赡养人丧葬费应该怎么分担,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被赡养人丧葬费应该怎么分担,如何处理? 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王玉用律师解答: 被赡养人丧葬费分担方式是: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 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
选择诉讼离婚就必须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因此学会如何写一份离婚起诉状也很重要,但很多朋友都认为起诉状很简单,随便从网套一下格式就可以了。其实不然,一份好的诉状对于诉讼也是很有帮助的。那么应该怎么写离婚诉讼,应该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 应该怎么写离婚诉讼,应该注意什么? 河北久实律师事务所孔令显律师解答: 大体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那么,租房子押金不退应该怎么办,租房押金不退违法吗? 网友咨询:租房押金不退违法吗?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李菁律师解答: 押金不退违法。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协商。 2、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3、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
有人说,现在开启全民碰瓷时代。老人永远没人敢扶。学生也没人敢管。到底是什么造成的呢?经常出现雷人的事件,比如动车都有人敢拦,这么大的阻碍交通运输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拘留也罢,只罚款一两千块钱。明显就是在纵容犯罪。导致的结果就是后面的人效仿。 网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家亲戚的孩子,由于在某地联小学校活动期间,玩滑梯时,从滑梯上摔了下来,导致左眼受伤,颅骨一处骨折,因为孩子还小,也没说清楚是他自己摔的,还是别的孩子推他才摔的。我想问下,1、如果是其他孩子推他才摔伤的,那么是不是应该那个孩子的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那么,债务人死亡后担保人应该如何办,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2012年2月,祝某为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向颜某借款130万元,祝某之友凌某为该笔借款的保证人。借款合同上未约定还款日期,保证合同上也未约定担保期限与担保范围。2013年5月,债务人祝某意外死亡。2014年2月,颜某将保证人凌某诉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凌某偿还借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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