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应该赔付吗?
2024-08-12有些失误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出现这种情况时,公司可能要求职工赔偿,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得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网友询问: 工作期间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应该赔付吗? 广东国穗律师事务所蔡丽敏律师解答: 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赔偿,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得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如果工资未发的,可以扣除部分工资;如果辞职的,仍然应当赔偿。但具体的数额应当协商确
发生车祸,造成一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2020年7月29日16时,年向雨在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冯各庄村北,驾驶白色“大众汽车”牌小型普通客车起步时,其车右后轮将行人王某某碾压,造成王某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同年9月19日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确定,年向雨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年向雨于2020年10月26日与被
酒后开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1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网友咨询: 2017年12月17日21时许,侯硕酒后驾驶宝来牌小型轿车(车内乘客为阴某2)由东向西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榆垡路科德学院东侧时与道路中心护栏相撞,中心护栏又与对向车道焦某驾驶的奇瑞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阴某2死亡、侯
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8年3月8日18时许,张桩驾驶切诺基牌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恒大未来城销售中心南侧路段时,超越前方梁某驾驶的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时两车相撞,张桩驾驶车辆又将路边行人刘某撞出,造成刘某死亡,两车损坏。发生事故后被告人张桩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刘某符合创伤性休克死亡。 经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桩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梁某无责任,被
醉酒无证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1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25日21时许,路军立醉酒后无证驾驶×××号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东口由南向西左转时,与王伟莉驾驶的×××号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经检测,路军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9mg/100ml。经认定,路军立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路军立于2020年11月25日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主动投案自首,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6月30日18时许,靳俊丽驾驶荣威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京福路与石鲍路交叉路口处,由北向西右转弯,遇韩中良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拖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韩中良因躲避靳俊丽的车辆而驾车驶入道路中心左侧,适逢被害人陈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韩中良所驾车辆与陈某所驾车辆前部左侧相撞,致车辆损坏,陈某及车上乘客均受伤。 事故发生后,靳俊丽驾车离开现场。被害人陈
引发车祸,造成一死一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1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20年6月30日18时许,靳俊丽驾驶荣威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京福路与石鲍路交叉路口处,由北向西右转弯,遇韩中良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拖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韩中良因躲避靳俊丽的车辆而驾车驶入道路中心左侧,适逢被害人陈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韩中良所驾车辆与陈某所驾车辆前部左侧相撞,致车辆损坏,陈某及车上乘客均受伤。 事故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人受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1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16年9月23日21时25分许,刘云璐醉酒后驾驶冀B×××**号别克牌小型轿车,在天津市津南区沿赤龙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林饵膳食饭店东侧50米处时,驶入对行车道,其车左侧前部与对行的封某驾驶的津H×××**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左侧前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刘云璐及其乘车人朱某、封某及其乘车人韩某受伤的交通
随意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吗?
2024-08-11不久前,一封“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辞职信火爆网络。“我想去看看”,说走就走固然洒脱,但也可能会与用人单位产生一系列法律问题,劳动者处理不当,可能会付出惨痛代价。 网友咨询: 小丽是某化妆品公司的销售人员。入职两年来,销售业绩在公司均名列前茅,却一直没有得到领导的赏识,职位及薪水也未得到提升。今年3月,小丽突然向公司提出辞职,随后跳槽到另外一家同行业公司。由于小丽的突然离职,使公司的销售工作几乎处于瘫痪状态,造成了重大损失。公司能够要求小丽承担赔偿责任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立娟律师解
在道路上晒粮食造成车辆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2024-08-10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如晒粮食属于事故原因之一的,则当事人也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网友询问: 在道路上晒粮食造成车辆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余广利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