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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那么,如何认定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怎么量刑? 一、如何认定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怎么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将组织乞讨罪的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二者存在以下差异: 1、《治安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那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什么特征?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什么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三人以上的团伙)。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这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经济实力特征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 网友咨询: 什么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郑毅律师解答: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不满16周岁的人不是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具有双重性。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
一般来说,团建是否被认定为工作,取决于团建的目的、性质、是否为企业组织安排、费用承担等因素,本质就是看企业对团建的管理程度。比如说团建是基于企业工作原因组织的活动,对员工进行管理,员工必须参加,团建活动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布,活动经费由公司负担,这时团建属于工作内容。如果员工自愿参加,那便是一种休闲娱乐活动。 网友咨询: 公司组织外出团建时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四川顺道律师事务所丁颖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团建是否认定为工作,取决于团建的目的、性质、是否为企业组织安排、费用承担等因素,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那么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确权登记? 网友咨询: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确权登记?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陈煌律师解答: 经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在本集体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赠与宅基地上房屋,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以依法予以确权登记。转让、赠与宅基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参照《不动
考试作弊与公平、公正原则相悖,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会犯组织考试作弊罪。 网友咨询: 组织考试作弊会涉及犯罪吗? 广东国晖(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思佳律师解答: 可能会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最新刑法已经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
父母再婚现实中多数不被子女接受,即使现在观念越来越开放,子女仍然会因为一些原因多加阻挠。那么子女是否有权干涉父母再婚呢? 网友咨询: 子女有没有权利阻止父母再婚?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晋子普律师解答: 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是被法律禁止的,法律没有赋予子女这样的权利。 法律支持婚姻自由,禁止婚姻干涉,父母再婚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并且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者再婚而改变,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
所谓不能预见的原因,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未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不可能预见。 网友咨询: M在某小区骑自行车时将在小区内玩耍的五岁男童L撞倒在地致其右颌受伤出血。D见状后站在M的自行车前阻拦其离开。M情绪激动、坐在石墩上等候,不久倒地。M经抢救无效,因心脏骤停死亡。 D需要对M的死亡承担责任吗? 甘肃阶州(成县)律师事务所闫辐律师解答: M骑自行车与年幼的L相撞之后,L右颌受伤出血并倒在地上。M作为事故一方,没有积极理性处理此事,执意离开。对不利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 在公司组织的游览活动中受伤,算工伤吗? 四川瀛卓律师事务所伏思潼律师解答: 公司组织的游览活动是公司的一项正常工作安排,因此,参加活动属于因工外出,在景区内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通过组织员工外出旅游、调研等团建活动,作为额外员工福利,以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工作的积极性,该形式已成为潮流和多数公司的惯例。团
加班,无论对劳动者还是人力资源工作者,均属司空见惯。但恰恰是经常碰到的事情,却常常引发争议。 网友咨询: 休息日组织培训开会属于加班吗?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张起飞律师解答: 休息日培训开会可以认定为加班。即使不能认定为加班,也应该参照值班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单位组织的常规培训,包括新员工的岗前培训或适应性培训,对老员工的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等,这些培训行为是围绕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展开的,属于工作的范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参加此类培训,应视为加班。界定“出差是否属于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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