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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征收具体流程包括: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

拆迁房屋补偿

2024-07-11
房产拆迁程序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房屋拆迁程序: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

房屋强拆法律

2024-07-11
强制拆迁法律依据有哪些 适用强制拆迁的主要是指国防、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博物馆、医院、环境保护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共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改造等带有公益性质项目。 我国现行的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等。 房屋强拆法律具体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
买卖房屋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不过很多人没有将房屋进行过户,那么,很多人就有疑问了,签了买卖房屋合同,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一、签了买卖房屋合同,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房屋未过户的合同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则一般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房产买卖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
如今很多在大城市奋斗的人都还在选择租房居住,如果遇到在租期内需要调整居住地的情况,那么租来的房子还可以转租吗? 网友咨询: 房屋可以转租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民坤律师事务所路帅鹏律师解答: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租来的房子可以转租,但是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提出异议
转租赁简称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那么,房屋转租需要告诉房东吗?不告诉会怎么样? 一、房屋转租需要告诉房东吗?不告诉会怎么样? 房屋转租需要告诉房东,不告诉房东的,房东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过如果没告诉房东,自房东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房屋转租有什么注意事项? 承租人在转租房屋的时候
转租是必须要告诉房东的。因为房子转租是需要经过房东同意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网友咨询: 房屋转租一定要告诉房东吗?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解答: 转租是必须要告诉房东的。因为房子转租是需要经过房东同意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网友咨询: 房屋预告登记有哪些法律后果? 广东邦昊律师事务所唐云军律师解答: 1、排他性效力 签订转让合同后,在房产尚未交付之前,就存在着同一房产被再次买卖或者被抵押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受让人要求转让人交付房产的债权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实现的风险。经过当事人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

房屋搬迁条例

2024-07-09
房屋动迁条例有哪些 2011年国务院公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是专门规制房屋征收活动的法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中也有关于房屋征收的规定。 各省市针对自身的情况制定了各省市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例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等。 北京市房屋拆迁条例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为规范本
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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