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犯罪一定要有律师辩护才行吗?
2024-07-29我国法律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主要是考虑到盲、聋、哑人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均低于常人。 网友咨询: 聋哑人犯罪一定要有律师辩护才行吗?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这主要是考虑到盲、聋、哑人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均低于常人,不指定辩护人则难以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
什么是不作为的犯罪?
2024-07-27不作为犯罪的条件如下: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其能够实行但不实行,并且符合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不作为犯罪有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 网友咨询: 什么是不作为的犯罪? 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顾婷婷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的犯罪的不作为是指负有法定作为义务的人不履行法定的义务,对社会具有严重危害性,依据刑法应当受处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的主体需为负有法律上的作为义务的人。 (2)主观方面需为故意。 (3)客观方面需有犯罪结果的发生。 (4)需
克扣工资是不是犯罪?
2024-07-25公司非法克扣员工工资可能会构成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网友咨询: 克扣工资是不是犯罪? 贵州和侣律师事务所陈欢欢律师解答: 公司非法克扣员工工资可能会构成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用人单位以以下6种理由克扣员工工资的行
交通肇事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2024-07-22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通常情况下,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两种情况。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北京盛荣鑫佳律师事务所张昊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通常情况下,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两种情况。在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上,行为人是明知故犯,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并且造成严重后果,应该预见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行为人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致使出现了严重后果。 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主观上有罪过的
精神病人犯罪的怎么处理?
2024-07-22法律会对所有的犯罪行为作出处罚,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的犯罪主体,因为其并不能辩论和控制行为,所以刑法特别规定了其处罚规则。 网友咨询: 精神病人犯罪的怎么处理? 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苑海森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等程度的刑事责任,关键要看法律标准即辨认或控制能力的有无和丧失程度。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
在网上开设赌场犯罪如何认定?
2024-07-21随着网络技术飞速发展,赌场开设也向隐蔽的网络空间转移。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网友咨询: 在网上开设赌场犯罪如何认定? 北京泽仪律师事务所李明杰律师解答: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缓刑期间在异地又犯罪,谁管辖?
2024-07-21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期间在异地又犯罪,谁管辖? 网友咨询: 缓刑期间在异地又犯罪,谁管辖? 北京华联(郑州)律师事务所吴红磊律师解答: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罪犯在缓刑期间发现的新罪或者漏罪,应当由该犯罪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既有新罪,又有漏罪的,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当然,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
特别累犯是什么犯罪情况?
2024-07-20现实生活中,我们所认识到的罪犯一般都是因为犯下了一种罪行才被法律定罪判罚,对此,许多并不太清楚有关特殊累犯方面的知识,比如哪种情况属于特殊累犯? 网友咨询: 特别累犯是什么犯罪情况? 北京市万商天勤(南京)律师事务所姚远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规定的特别累犯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特殊累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能否成立犯罪中止?
2024-07-19共同犯罪行为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在犯罪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犯罪的形态问题,其中就包括犯罪中止,那么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认定? 网友咨询: 在共同犯罪中,能否成立犯罪中止? 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郭彬彬律师解答: 共同犯罪也存在犯罪中止,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 1、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但是犯罪结果一旦繁盛,无论其结果是由全体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