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发生

发生 相关话题

TOPIC

由于用工单位未经工商注册登记,其聘用行为属于非法用工行为,导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但职工对工伤认定申请不被受理不存在过错,那么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时,怎么工伤认定? 网友咨询: 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时,怎么工伤认定? 新疆远新律师事务所徐树远律师解答: 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时工伤认定流程: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
一、发生医疗事故按什么标准赔偿 出现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这样的: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
在日常驾驶过程中,我们常会看到个别驾驶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比如“变道加塞”。在拥堵路段,前方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个别驾驶人为贪图方便开车到车龙前方进行加塞。而每一次的加塞,将会给后车造成更长的等待时间,更有甚者因强行加塞引发交通事故。那么实线变道发生交通事故,实线变道如何扣分与罚款? 网友咨询: 陈某驾驶车辆压实线变道后,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划分责任后,陈某实线变道出事故,坚持自己没有责任,极度不配合民警正常执行公务,实线变道如何扣分与罚款?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王彪律师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小汽车逐渐普及,但有时为了出行方便,部分驾驶员还是选择开摩托车出行,毕竟遇上塞车时,开摩托车还是能穿梭自如。那么骑报废摩托车发生事故,会吊销驾驶证吗? 网友咨询: 欧某驾驶着摩托车沿着县道往东峤的家里赶,却在埭头车站圆圈路口与对面一辆正左转的小轿车相撞。当民警要欧某出示行驶证时,他却闪烁其词,支支吾吾的。经过车牌号系统比对,该车从2019年2月起就应该被强制报废注销。欧某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胡永红律师解答: 欧某持有C1小车证驾驶摩托车,已属于“准驾不
“我是好心顺他回家,出了事故为什么我要赔这么多钱?”“司机好心无偿提供便利,乘客受伤应该自负还是司机负责?”随着私家车增加,搭便车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本是好意,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因如何承担责任而引发纠纷。那么下班搭同事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该向谁索赔? 网友咨询: 小李是某公司的职工,下班时正在下大雨,小李便乘坐同事的车回家,途中同事的车追尾了另一辆车,小李左腿受伤,住院治疗1个月,花去医药费数万元。出院后,小李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的,找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公司认为小李不是在工作时
车辆追尾是种常见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车主跟车距离近,判断能力差造成的。有数据统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汽车追尾事故约占70%以上,在高峰时段或是高速公路上更容易发生多车追尾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而有些死伤恶性交通事故,最开始也只是由一起小小的追尾事故引起的。那么发生追尾事故后,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网友咨询: 发生追尾事故后,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任丽丽律师解答: 1、后车追尾前车,责任在后车的情形中,往往是由于换道超车而刹车不及发生追尾撞击。 因此,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
现在随着城镇化的深入,不少城市的面积已经到了单靠骑自行车远远不够的局面。因此现在汽车流行,而且就算是汽车,远的地方也要几个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那么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司机死亡,追尾事故应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一辆小型货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时,被一辆小型轿车追尾碰撞,造成小型轿车驾驶人当场死亡,那么追尾事故应怎么处理?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顾悦律师解答: 追尾事故的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
出租车是公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而乘坐出租车时,有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乘客出现人身损害的,就需要者赔偿,那么乘坐出租车发生车祸,怎么索要赔偿? 网友咨询: 乘坐出租车发生车祸,怎么索要赔偿?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徐菲律师解答: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分为两种情形: (一)承运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 (
2018年2月,张某从代购人王某处购买得到某品牌瘦身产品,据王某说是某国明星产品。张某连服一周后便发生不适,后被医院诊断为某成分中毒,经检测即是张某某所服用的减肥药所致。 提问:张某从代购人王某手中购买的瘦身产品侵犯自身权利,该侵权责任谁来承担? 【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何海波律师解答】 王某作为销售者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应与生产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考虑产品系代购张某向生产者主张权利有诸多不便,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张某可单独向王某主张权利要求损害赔偿。 首先,产品责任纠纷属民法侵权
一般来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双方按比例分担承受医疗费的费用。那么发生车祸后按照主次责任,赔偿怎么算? 网友咨询: 发生车祸后按照主次责任,赔偿怎么算?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郑娟律师解答: 车祸主次责任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