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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那么发生劳动争议哪些事项由用人单位举证,用人单位举证的是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劳动争议哪些事项由用人单位举证,用人单位举证的是哪些?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王岩律师解答: 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对以下几种情形承担举证责任:(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主管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双方根据责任认定书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如果一方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对方开报废车上路,出了事故是不是全责?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马婷婷律师解答: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对方为报废车辆但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的,另行处理。开报废车按开报废车处理,处以200
报警处理车祸的程序 如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或虽损失轻微但双方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对方车辆无号牌;人员身份不明;驾驶员饮酒;对方逃逸的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处理。 1、现场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当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注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对于可能马上变化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是经常出现的情形,导致劳动争议的原因很多,比如:工资待遇、福利等。那么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怎么办,用人单位怎么处理劳动争议? 网友咨询: 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怎么办,用人单位怎么处理劳动争议? 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王凯旋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有下列解决途径: 1、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解决。 3、仲裁。纠纷当事人可以向
当今社会医疗纠纷案件频频发生,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患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及医方服务质量低下等都可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在医疗纠纷发生后暴力冲突或消极处理态度不仅不能解决纠纷,还会激化矛盾甚至带来不必要的伤害事件。 网友咨询: 我在牙科诊所做了左边上下颌的义齿,装好义齿后发现吃东西是空咬,明显的左下七和左上七没有咬合到,但是这个诊所在治疗的时候没有使用病例,这样我咨询过当地的中华医学会和卫计局的医政科,他们都说如果找人做医疗鉴定等于把钱丢水里了,因为没有病例等于无法鉴定当时他们的做法和用的什么药
驾车逆行逃逸行为是否达到了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足以危及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需结合驾驶能力、行驶速度、车况、驾驶时间长短、是否逆行、案发地点的通行量、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等因素综合加以认定。 网友咨询: 2021年5月20日,李影驾车载李某、王某盗窃姚某车内黄鹤楼牌香烟2条、南京九五至尊香烟10条及Dior女士包1个。2021年5月27日下午,李影驾驶锐志轿车载李某、王某至北京市门头沟区实施盗窃,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驾驶3辆社
6月10日,一条发生于唐山一烧烤店门口的监控视频引发关注。6月10日凌晨,在唐山一家烧烤店门口发生一起暴力打人事件,男子搭讪女子失败后便开始单方面殴打被搭讪女子,而且期间还有男子的同伙也参与了其中,且连上前劝阻的人为未能幸免。 其实在本案中,打人者们的行为完全是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因为从监控视频看来,他们的殴打行为是十分凶狠的,那么凶狠程度完全有可能会导致被打的女孩被打死;所以他们有可能会被认定主观上具有杀死受害人的故意,认定涉嫌故意杀人罪。 不过最终是否构成何此罪还不能确定,还要看警方进
网约车在运营的过程中,平台作为管理和组织的一方,其实是收取了一定的类似于“管理费”一样的费用,那么,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向谁索赔? 网友咨询:乘坐网约车出车祸,车主追尾兼疲劳驾驶,交警认定车主全责!伤者住院两个月!还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湖南华麟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下下列赔偿: 一、医疗费,也就是受害者在事故当中受伤过后,到医院进行诊治所需要支付的各项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也就是因事故而受伤之后,耽误了正常工作从而减少了收入的一项费用。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劳动者在下班回家的途中有时候也会发生交通意外,如果劳动者发生意外,可能会认定为工伤,也可能不认定为工伤,要依情况而定。 网友咨询: 宋某于2017年6月9日入职某公司工作。2020年9月22日17时许,宋某下班途中摔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11月14日,交通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宋某系颅脑损伤死亡;未检出宋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与其他车辆发生接触碰撞。宋某驾驶电动车摔倒的原因无法查清。宋某属于工伤吗?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上海中衢律师事务所张立廷律师解答: 根据交通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健全,交通法规意识和道路安全观念较为淡薄,生性好动但自控能力较差,外出的交通行为常要失去应有约束与规范,是交通事故高发的一个群体。 网友咨询: 肖某(14周岁)与胡某同住一村。胡某之妻得了急病,在未征得肖某父亲同意的情况下,胡某让肖某开三轮货车送自己的妻子去医院。到达医院后,胡某又让肖某回村里接自己的父母来医院。肖某在同村的路上与一辆农用货车相撞,致使对方司机和车上乘坐的二人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肖某负全责,应赔偿受害人损失3万元。肖某进行了赔偿后,以胡某在未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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