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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冷静沉着的应对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更有利于交警对事故的认定工作,防止“剪不断,理还乱”的情况发生。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李杰律师解答: 以下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
目前,随着机动车的大量增加,交通事故也无时不刻在威胁着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处理也逐渐增多,尤其是轻微的刮蹭事故更是常见。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有哪些? 四川法雨律师事务所蔡国庆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 3、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4、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5、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
在有的地方出现了车祸,这种情况有可能这个司机看到没有摄像头这些就逃逸了,那么车祸发生却找不到肇事者,应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车祸发生却找不到肇事者,应该如何处理? 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王小华律师解答: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
时下,机动车有偿代驾已经成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它的兴起既有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也有国家法律变化的影响。尤其是酒驾入刑这一法律举措的出台,直接促生了中国机动车有偿代驾市场。那么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由什么人承担赔偿? 网友咨询: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由什么人承担赔偿?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匡讲平律师解答: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由代驾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若车主找个人代驾,应由雇主即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
车祸调解赔偿程序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那么发生车祸后,索赔程序应该怎么走? 网友咨询: 发生车祸后,索赔程序应该怎么走?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解答: 车祸后索赔的程序如下: 1、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3、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轻微交通事故,也可能会涉及到人伤理赔,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保险车的损失进行定损理算,是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李菁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定损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判定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交由交警部门进行统一保管。 2、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会及时派出勘察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勘察人员会根据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广东文涵律师事务所方文喜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
好意施惠行为不同于法律行为,其本质上是一种乐善好施的情谊行为,当事人之间并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好心免票乘车,发生交通意外是否要车主赔偿? 网友咨询: 村民王某搭乘同村李某的小客车进县城,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李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称因与王某平时关系较好,并没有让他买票,那么,发生交通意外是否要李某赔偿? 黑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周海艳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意外应该要李某赔偿,乘客乘车,就与承运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旅客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出此之外,任何有不在场证明的住户只要出示不在场证明或可证明与自身无关,都可免除赔偿责任。 (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那么,借款未实际发生,借条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李某因急需资金向邓某借款,李某向邓某出具了一份借条,该借条内容显示:“今因急需资金借邓某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用于某工地工程。”在出具上述借条后,邓某未将借款直接支付给李某。2006年8月,邓某以李某向其借款10万元未归还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归还上述借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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