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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是难上加难,特别是前期面试阶段,招聘企业甚至连应聘者的身高,颜值,是否单身都列入考察范围,虽说这涉嫌歧视,不过大多年轻人为了得到这份工作,往往会选择隐忍! 网友咨询: 入职时公司要求交押金合法吗?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廖贤灼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收取员工押金,则符合法条中“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行为,显然违反上述
现实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旦职工遭遇工伤,其所在单位不仅不积极施救,为职工认定工伤并给予相应待遇,相反,他们千方百计规避劳动关系,并以种种借口逃避、降低职工工伤待遇。这种情况下,职工及其亲属要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受工伤了该怎么向公司索取赔偿金? 福建倍拓律师事务所王袁捷律师解答: 受工伤了向公司索取赔偿金包括以下: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想必很多劳动者都经历过,有时确实是由于企业经营效益欠佳,造成工资发放的延误,但有的却是为了扣押劳动者工资,以便为自己谋取更多经济利益。 网友咨询: 公司拖欠几个月工资该怎么办? 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樊燕律师解答: (1)如果遇到了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请求用人单位及时发放拖欠的工资。 (2)若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去相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如果公司在公共场所、通道上、道路中央挖坑或修缮地下设施时,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导致受害人摔倒,引起其手机损坏,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施工没有安全标志导致员工摔坏手机,公司应该赔偿吗?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宋子明律师解答: 1、如果公司在公共场所、通道上、道路中央挖坑或修缮地下设施时,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导致受害人摔倒,引起其手机损坏,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施工位置并非十分隐蔽,且事发时如果是白天,或现场照明十分良好,受害人应当发现前方状况而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设立公司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或许因为某个原因就会导致公司开办不成功,欠下债务。 网友咨询: 公司设立失败了怎么还债务?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贾宝军律师解答: 1、依法应由设立人来承担,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2、已担责的发起人可向未担责的发起人追偿; 3、如果是因部分发起人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没有过错的发起人对外承担责任后,根据对方过错程度,可追加过错发起人的责任份额(最大
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两种,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只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做普通合伙人吗? 浙江求德律师事务所骆超凡律师解答: 有限公司是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成为普通合伙人后即应当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其余的组织形式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有
股东作为公司出资人,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网友咨询: 公司能拒绝股东频繁地查账吗? 上海沪盛律师事务所王少洋律师解答: 股东频繁要求查看账簿,公司可以拒绝。 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但是应当说明目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
经理作为公司在媒体中出镜率最高的实际管理者之一,经常在各种风光的场合代表公司出席各种盛大的活动。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网友咨询: 公司经理有权聘任哪些职位?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覃珊律师解答: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的职权包括,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时也可以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覃珊律师解析 :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网友咨询: 公司的营业执照多久一审?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张燕梅律师解答: 公司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只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即可。报送时间是一年一提交,具体是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但是,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话,它的营业执照应是一年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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