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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六)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七)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那么劳动争议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劳动争议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河北久实律师事务所孔令显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
疫情过后很多企业举步维艰、难以为继,开始了大面积裁员。无论是初出茅庐的新员工,还是位高权重的老员工都难逃被辞退的厄运,被裁员后需要得到补偿,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重庆仁政律师事务所李林华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一、医疗纠纷赔偿的计算 医疗纠纷赔偿的计算公式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具体如何确定出来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具体的确定出来如下: 1.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4.如月工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如何赔偿?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如何赔偿?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依据: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
员工在遭受工伤后,往往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在法律上我们称其为“停工留薪期”。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那么怎么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怎么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怎么规定的?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
数罪并罚就是当一个人犯了数罪的时候,法院对数罪分别判刑后,最后这些刑罚之间如何合并执行的问题。那么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以及刑期是什么呢?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上海永松健律师事务所田应武律师解析。 一、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恢复计算羁押期限。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 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

建筑面积计算

2024-10-24
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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