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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当债权未到期时,债权人能否行使留置权呢? 网友咨询: 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前提是债务已经到期吗?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留置权呢? 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高晓宾律师解答: 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享有留置权,留置权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因此债权未到清偿期限的,债权人不能留置债务人的财物。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须债权人
一般在借款前,出借人都会询问借款人借款的原因以及资金用途,目的在于防止借款人将资金用于非法行业难以收回,或者防止借款人将资金用于其他不利于资金收回的活动。通常情况下,双方会将借款用途约定在借款合同上,那么如果借款人违反了借款用途,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能否提前要回借款呢? 网友咨询: 借款人违反了借条上写明的借款用途,可以要求他提前还款吗? 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葛飞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他提前还款,因为你在借条上写了借款用途,那么他违反了这个用途去使用,相当于违反了合同上的附着的义务,可以
当案外人错汇误付至另案被执行人账户时,案外人能否以“错汇误付”为由阻却另案中对于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换言之,对于非特定账户内资金权属的认定,是否一概适用“占有即所有”的原则? 网友咨询:银行汇款汇不小心汇错人了,起诉追回,发现他已经有个案子在执行程序了,要把我错误汇款的钱执行了,我能申请执行异议吗? 浙江拓思律师事务所吴旭日律师解答: 可以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但是错误汇款属于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属于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性,因此法院不会支持你的主张。案外人据以提出执行异议主张的实体权利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关于债权人受让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担保人不能承受债权受让人,最新担保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肯定了担保人可以受让债权,但是其受让债权的行为应当视为承担担保责任。 网友咨询: 债权能转让给保证人吗?如果可以的话,担保人如何追偿? 江苏巨浩律师事务所薛丽萍律师解答:我国法律未规定担保人不得受让担保债权,担保人和债权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合法有效。1、担保人受让债权的,应当视为其承担了担保责任。担保人并不因为债权受让而享有债权人的原有
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那么股东分红权能否单独转让,法律对股东分红权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分红权能否单独转让,法律对股东分红权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刘尚发律师解答: 股东分红权能单独转让。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法律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 网友咨询: 2011年至2012年期间,杨某多次向陈某借款共计860多万用于公司经营,且每一次借款,杨某都以个人名义出具借条。借款期间及随后,杨某偿还了陈某部分借款。截止到2013年7月,杨某尚欠陈某本息共计500多万。后两人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将之前的借条全部作废,并对借款情况、利息情况作了重新约定。同日,两人与另外一人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约定三人向
恋爱期间男女难免有金钱来往,分手后仅凭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就起诉,往往会被法院驳回,是否构成借款,法院需要审查证据是否构成借贷合意。 网友咨询: 王某与潘某在恋爱期间,王某为了讨潘某欢心,在不同节日(如七夕、情人节等)以9999.99元、13140微信红包转给潘某、潘某生气时候,王某为了哄潘某开心,往潘某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入大额款项,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分手。分手后,王某能够要求潘某退款吗? 山东灜泽律师事务所田哲律师解答: 两人之间往来的款项,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应当返还的三种的彩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法律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 网友咨询: 2019年12月6日,小丽以生意周转为由向阿宇借款50000元,约定借款每月的利息为1000元,承诺于借款的次日偿还本金。阿宇与小丽签订了《借据》,并约定如借款人不按时还款付息,借款人应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小丽与阿远是夫妻,小丽也提供和阿远的结婚证,称其知道该借款,承认该借款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是借进款项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律对借款人的资格并未作任何限制。贷款人是借出款项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是适格贷款人的法人即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经营金融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其他民事主体也可以进行民间借贷,也是合格的贷款人。 网友咨询: 向某于2002年始在深圳,与同从事副食生意的徐某是老乡,徐某与姜某之妻是姨表姊妹。姜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通过其亲戚方某找到徐某要求凭关系借钱。200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网友咨询: 4月10日,孙某向黄某借款17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12%,借期一年。借条出具后,黄某按孙某指示,将该笔借款汇入案外人苏某的银行卡中。借款到期后, 孙某仅偿还本金40万元及部分利息,但剩余130万元迟迟未还。黄某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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