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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未成年人借款可要求其父母偿还欠款。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如借钱、订立合同等民事活动)。如该借款不存在欺诈之处,也在借款人认知能力范围之内的,则借款关系是有效的。由于借款人未满18周岁,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可要求其父母偿还欠款。 网友咨询: 小荣和小明是同学,他们都只有13岁。去年3月22日开始,小明陆续借给小荣2800元。但当小明要小荣还钱时,小荣却无力还钱。没有办法,双方只好找家长出面商讨此事。但小
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仅可以应用在生活中,也可以应用在工作上。那么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这种合伙协议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这种合伙协议是否有效? 山东恒信通律师事务所马晓杰律师解答: 合伙时不能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即使合伙人签订过协议,约定亏损由某人全部承担或者某人不承担亏损责任,但这些协议通常仅对合伙人内部有约束关系。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合伙人
《民法典》在侵权编增加一条自甘风险原则,行为人自愿使自己出于危险当中的,应当自己承担损失,那么见义勇为行为是否可以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呢,因见义勇为受到的损害是否应当自己承担? 网友咨询: 朋友看到路上有人在抓小偷,他跟着去帮忙抓,结果被小偷伤到了胳膊,医药费要求被偷的人支付一点,那个人说我朋友的行为属于自甘风险,这合理吗? 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刘艳敏律师解答: 见义勇为行为不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因为见义勇为不是自愿参加一种有风险的文体活动,而是出于保护他人权益的目的对危险行为的劝阻,。 1、见义勇为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那么企业的分公司,能否分配股权呢? 网友咨询: 分公司是否可以分配股权?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邱林杰律师解答: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只是总公司的为了业务需要开设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因此不能成为分配股权的主体。股权分配的基础是股东向公司投入资金或者其他方式入股,从而取得的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但是分公司其财产、意志附
善意取得制度的逻辑基础是物权公示公信原则,而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给予保护,亦是根据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形式,动产为交付,那么关于股权,既非不动产又非动产的特殊权利,是否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呢? 网友咨询:甲伪造《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并冒充乙丙二人签字,将乙丙所持股权转让给丁,并在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丁能否主张善意取得? 浙江浙兴律师事务所张琳芳律师解答: 丁某可以对该股权主张善意取得。股权从狭义上的理解为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失信被执行人房屋可出售的,不影响失信人出售房屋,但失信人购买房屋受到限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房屋,清偿债务。 网友咨询: 老赖的房产能否进行买卖、继承?老赖会被限制哪些消费?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赵剑律师解答: 失信被执行人房屋可出售的,不影响失信人出售房屋,但失信人购买房屋受到限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房屋,清偿债务。 欠债人可以继承遗产。老赖合法取得的个人遗产是可以被继承的,但继承老赖的遗产后,继承人要偿还老赖欠下的债务。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
有些家庭里,妻子是全职太太,包揽了所有家务活儿,不过时间一长,难免会生出一些矛盾,丈夫常会觉得妻子没有收入,还总是在花自己的钱,时间长了,问题自然而然就来了。全职太太离婚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 离婚时,全职太太能否要求家务补偿? 湖北摘星律师事务所邹婷婷律师解答: 答案是可以要求补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规定: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们在外面租房子住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和房东签租房合同,这个租房合同必须属于自愿,那么有的时候房东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一般是如何规定的呢? 网友咨询: 房东能否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孙晋贵律师解答: 房东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必须有法律规定情形出现才能这样做。 一、租客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房屋受到损失的。 二、租客没有经过房东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经房东催讨,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支付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获得的仅仅是房屋在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并不会获得所有权。既然如此,有的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就想要将房屋转租给他人。那按照法律的规定,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吗? 网友询问: 房屋租下来后能否进行转租,符合法律规定吗? 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肖攀律师解答: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在得到房东的同意下,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租赁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债务。 网友咨询: 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李树伟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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