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农村

农村 相关话题

TOPIC

我都选择了不搬迁,因为搬到城里以后,物业费,水电费,天然气费,公交车费,昂贵的物价费等一系列的后续费用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个人到无所谓,关键是一大家子人,如果呆在老家至少没有物业费,水电费虽然有但是没有 - 城里昂贵,自己还有土地可以自种自吃,空气也好也没有什么污染,在说交通都是硬化路,家家通,也安装了宽带,还是老家农村好些,可以去城里挣钱,养老建议还是农村好。 国家应该早在20年前就计划农村拆迁。那样人力财力才不会像现在这样的浪费太多。因为大部分农村都自己建好了新房。也用干了一辈子的积蓄。这时
自愿,先把水电路断了,看你的自愿,第一步愿先迁者给奖励,不愿迁者断了水电路后又自愿迁者每平米减200元。 你们拆,迁4百伍百,我们浙江省浦江岩头给老房给壹佰,新房三层二百,就地基平方,要激柒八抬万,想搬也拿不出钱,大山农民苦亦。 栖霞农村有搬迁的村庄吗?现在农村的地下水全部污染了。一点也不能喝了,到现在也没有人管过,嗯要等到何年何月? 老宅是永久的。买楼房价格高还是有年限的。让人不放心。住楼房还会产生很多费用。 我们这里的人一平换一平。但我觉得不划算。挺大的房子给了人家。自己去住笼子。 我们浙
如果一个房子有房产证的话,那就意味着该房子是被国家认可的,因此,这种房子在卖的时候价格是非常高的,特别是在拆迁的时候获得的赔偿也很多,但是对于农村地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来讲,这类房子在拆迁的时候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吗? 网友咨询: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被拆迁,也有补偿款吗? 上海华诚(郑州)律师事务所刘夫律师解答: 宅基地上的房子宅基地是因村民建房自住而占有利用集体所有权的土地。根据《物权法》中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像
随着城镇优质资源的聚集, 许多农村居民倾向于卖掉农村房屋,举家迁移到城市。那么,农村房屋可以转让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网友咨询: 农村房屋可以转让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广东联睿律师事务所钟怀生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
所谓农村房屋,是建造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系相对于在城镇区域开发的建造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而言的,主要包括宅基地房屋与“小产权房”两类。那么如何购买农村房屋,怎样买农村房屋? 网友咨询: 如何购买农村房屋,怎样买农村房屋? 山东颜山律师事务所张健律师解答: 购买农村房屋有以下流程: 第一、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及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第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第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 《土
根据国家、省、市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遵照“依法依规、维护权益、分类解决、确保实效”的原则,对没有争议的农村房屋与宅基地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进行注册登记。那么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 2、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4、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
农村夫妻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离婚时农村房屋的分割可以按照以下方式: 首先,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其次,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由于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
农村拆迁房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什么,是怎样的? 福建厦金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解答: 有下列方式: 1、货币补偿。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 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
对集体土地征收,农民最看重的无疑是拆迁补偿款,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这两项权利又决定着农民能够获得多少的拆迁补偿款,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 网友咨询: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那么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应当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到期之后怎么办?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周冠军律师解答: 承包合同到期的话,需要和村委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依法经过土地承包程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