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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当事人无法办理起诉、申请执行、申请仲裁等手续的,民事诉讼(仲裁)时效中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四项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民事诉讼中的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法院指定期间。当事人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耽误期限的,均可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但需注意应最迟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 除此之外,诉讼活动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规定,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 免责声
抵押人,即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那么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有什么义务? 网友咨询: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有何义务? 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赵占峰律师解答: 抵押人有义务保管和维护抵押物,并为抵押物购买保险。这是为了防止抵押物的价值减少。 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
犯罪分子在判刑之后,在进行服刑的时候如果发现了还有漏掉的犯罪行为,那么在法律上应该怎么来进行处理呢? 网友咨询: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办? 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解答: 移交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处理,然后数罪并罚。 对漏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并后减”原则。对有漏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确定,即,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最后减去前罪已执行完的刑罚,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还应当执行的刑期。 江苏
疫情防控期间遇政府征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可以行使的职权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 网友咨询: 公司清算期间是否还要履行之前订立的合同?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李弸清律师解答: 公司清算过程中,公司是存续的,如果是在公司清算前签订的合同,是需要继续履行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
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工伤的认定的情形和相关的赔偿问题进行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认定工伤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的情况进行判断的。 网友咨询: 在外出差期间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王明奕律师解答: 出差期间,若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若是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
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果树结出的果实。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规定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存、贷款的利息、财产出租收取的租金等。 网友咨询: 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怎么处理? 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无疑,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 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抵押财产被扣押后,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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