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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一般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一般需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子女可代位继承该死亡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网友咨询: 代位继承适用于什么情形? 广东兴功律师事务所董道言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适用条件有: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唯一原因。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网友咨询: 承诺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陕西赢弘律师事务所刘玄律师解答: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生效的情形: (一)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势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有些人不想看孩子,有些人想看孩子,但看不见孩子。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 河南天保律师事务所宋春杰律师解答: 一般而言,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
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严重的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行为、以及还有拒绝履行监护的义务,从而导致被监护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再者就是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行为。 网友咨询: 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师天外天律事务所肖旭律师解答: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
赠与是在日常的人际交际中时常会遇到的事情,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657条)。 网友咨询: 赠与合同的终止情形是什么? 重庆者羽律师事务所张艳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以下几个: (1)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备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黄维宝律师解答:1、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非工作时间前后在非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非工作时间工作场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贵州和侣律师事务所陈欢欢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
如果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变更合同,或者出现了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一方不公平的,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变更合同的。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合同可变更?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贝赛律师解答: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五种,具体如下: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4、合同出现可撤销事由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变更; 5、合同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时,请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 网友咨询: 合同撤销的几种情形是怎样?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黄思逸律师解答: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
被执行人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等情形的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那么,具有哪些情形,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具有哪些情形,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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