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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要由监护人监护,那么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是不是属于代理? 网友咨询: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是代理行为吗?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范丹丹律师解答: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不是代理,而是属于特殊主体的责任承担。 代理是指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监护和代理是两个不同的制度不能混为一谈。 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
侵权人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后,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受害人投保相关保险的情况下,保险机构进行赔付后,受害人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对此,侵权人的责任承担范围是以实际产生的损失为限还是受害人负担的部分为限? 网友咨询:公民甲因医院乙的治疗失误受到人身损害,花费医疗费8万元,其中由社会保险机构报销3万元,由商业保险机构赔付2.5万元。甲诉至法院主张乙赔付医疗费8万元,乙认为自己只需承担甲个人负担的部分,该观点是否合理?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戚鹤律师解答:乙应向甲赔付8万元。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和
在互联网或者现实生活中辱骂他人,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同样的,不仅自然人享有名誉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同样享有名誉权。行为人散步不良言论、不实言论,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B就职于A公司,因工作问题与公司产生矛盾,B为发泄情绪在其个人微信平台朋友圈中发布了一篇对A公司具有侮辱性言论的文章。A公司以公司名誉权受损为由将B诉至法院。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北京乾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曹仕铖律师解答: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不真实言论,且言论涉及侮辱、诽谤的,涉及侵害名誉权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构成要件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客体要件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这与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相同的。两者所不同之处在于,本罪的侵权具有间接性,即对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犯是由非法复制、出版或者其他制作行为直接造成的,行为人的销售行为只不过是前述直接侵权行为的延续,或者说是对直接侵权行为的一种帮助。也正因如此,其危害性比侵犯著作权罪相对要小些。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对象是侵权复制品。所谓侵犯复制品,依本条的规定,主要
劳动者的工伤事故是可能有多种原因造成的,如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的解决办法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若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应当对受害人按照实际损失作出人身损害赔偿。 网友咨询: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怎么赔? 内蒙古金喏律师事务所刘巍律师解答: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第三人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的享受本身并不冲突。 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若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应当对受害人按照实际损失作出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处理方式即受损害方有权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网友咨询: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如何处理? 北京云亭(武汉)律师事务所刘访律师解答: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指的是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违法行为,兼具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导致在法律上同时产生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请求权,既可以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也可以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 二者均以损害赔偿为给付内容,故债权
自媒体人万小刀在公众号写了一篇名为《小沈阳爆红与过气始末》的文章,而这篇文章中插图均来自小沈阳的采访截图;因此小沈阳认为万小刀侵犯他肖像权便将他起诉索赔18.3万。对此万小刀回应称,已经委托知名代理律师应诉。 那么什么叫肖像权呢? 所谓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具体人格权。对于个人的肖像,其他人是不得随意进行使用或者通过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加以侵犯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保护,但是也会出现被侵权的时候。那么,当企业的商标被侵权之后,一般都会进行起诉来维权,并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关于赔偿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 《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
因医疗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患者受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提供者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那么,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存在加害行为,且行为人为复数 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就无从发生。 该行为的行为人必须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而且这些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不存在任何替代关系。当然,该行为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共同侵权行为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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