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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天真烂漫的“小天使”,但有时也是,令人头疼的“熊孩子”,当未成年之间发生侵权事件,那么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注意哪些,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怎么承担?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注意哪些,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怎么承担? 福建鼎轩律师事务所韩鸿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与子女生活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被监护人造成
环境污染损害侵权是一种特殊侵权形式,侵权责任的认定虽然已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规定过于原则, 缺乏操作性。那么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环境污染侵权有哪些免责事由? 网友咨询: 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环境污染侵权有哪些免责事由? 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解答: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因工业活动或者其他人为原因,导致自然环境遭受污染或者破坏,从而造成他少、人身、财产权益或者公共环境、其他公共财产遭受损害,或者有造成损害的危险时,侵权人所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所谓免责事由,是指行为人
现在是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发达,网上的图片也非常的多。甚至可能听说一些奇怪的事情,就是一个人在浏览网站竟然看到了自己的照片,这个行为就是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了。那么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肖像权被侵权了怎么办? 网友咨询: 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肖像权被侵权了怎么办? 湖南平楚律师事务所邓见生律师解答: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
侵权损害赔偿是适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任何一种侵权行为都难免要承担支付金钱或实物的赔偿,认定赔偿是需要遵守基本的原则的。那么财产给他人造成侵权,其赔偿原则是什么? 网友咨询: 财产给他人造成侵权,其赔偿原则是什么?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解答: 有下列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
我国环境污染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为了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我国对环境污染侵权以及相关责任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环境污染侵权都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有什么,环境侵权哪些事由可以免责? 网友咨询: 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有什么,环境侵权哪些事由可以免责?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解答: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一是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三)其他免责条件。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其他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那么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该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该怎么处理? 黑龙江龙君律师事务所朱旭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局或者部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的具体内容; 请求人的名称、地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标侵权的投诉和举报日益增加。这一方面体现了现在企业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加,但也说明了社会上大量合法商标权益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违法者侵害。那么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应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应该如何处理? 贵州胜纳才律师事务所李睿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局或者部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的具体内容,请求人
在商标权侵权诉讼中,权利人的主张所针对的一般为侵权商品的生产者与经营者。那么明知是商标侵权产品依旧售卖,生产者、销售者如何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甲厂商生产了某种商标侵权商品A,乙超市去甲处进货时,看到了A产品,也发现了A产品是商标侵权产品,但觉得该产品应该会销路不错,就与甲商量要购买一批,甲告诉乙该批产品可能会存在侵权的情况,乙认为不要紧,依旧与甲签订合同,从甲处购买了一批A产品,然后在自己的超市中进行了销售。生产者、销售者如何承担责任? 辽宁承融律师事务所徐清文律师解答: 生产者与销售者成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理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环境侵权纠纷,适用哪种归责原则? 网友咨询: 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童意律师解答: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他所解决的是侵权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完全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医疗事故侵权赔偿的免责事由包括: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一种医疗意外。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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