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如何

如何 相关话题

TOPIC

交房的标准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详细的约定。在合同中约定交房的标准有以下几种可以选择: (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二)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或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三)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双方约定的其它验收标准。 交房验收的标准 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 二、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检查房屋有无渗漏。购房者要注意察看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一直是信贷机构普遍关注的一个法律问题,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争议。那么,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何认定?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焦庆亮律师解答:“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必要支出,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等。认定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结合债务金额、举债次数、债务用途、家庭收入状况、消费水平、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当地经济水平和
在离婚诉讼中,也会对夫妻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比如说,因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那么,“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席时永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生活”通常指夫妻共同消费或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共同生产经营”通常指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违约责任。则买方出现违约行为,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当然,卖方也可以单独向买方主张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那么,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该如何处理,合同到期了可以逾期多久? 网友咨询:公司没有按期续签劳动合同,过后反而要终止,怎么办? 江西仰景律师事务所阎庆律师律师解答: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分三种类型,一为依法应当逾期终止的;二为约定可以逾期终止的;三为法定不允许逾期终止的。法定可以逾期终止的,包括:1.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还在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可以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到医疗终结
众所周知,父母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依法享有探望权。那么,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法定的探望权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祖父母对孙子女享有法定探望权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中治律师事务所郭广吉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虽将探望主体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但在探望主体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可否代替子女对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进行探望未有明确规定。对此,应从法律规定之精神和中华民族文化传统进行综合衡量并作出妥当安排。 允许(
我国要求开发商售卖的房产必须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这也不能排除不会出现房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所购买的房屋质量不合格时,购房者该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房子不合格怎么处理? 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朱文龙律师解答: 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对于经营不善,资金断裂的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其最常见的处理方法。然而,除此之外,当企业的资产能够清偿债务的时候,不需要申请破产清算,可以实行非破产清算。自己清算员工报酬、债务债权等项目。那么,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当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了,公司财产清算后,还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这怎么办?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非破产清算员工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那么,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违规提取公积金要承担什么后果? 网友咨询:违规提取公积金要承担什么后果? 山东滨蓝律师事务所王春海律师解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
当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么,属于涉外婚姻的,应当如何离婚? 网友咨询:属于涉外婚姻的,应当如何离婚?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李守强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