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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判定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判定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要从成立、财产、名称场所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几个方面来判断。 1.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独立财产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的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设立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设立的流程有: 1.
一、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退还定金 签合同交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是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有,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
一、是否可能退还合同定金 一般不可能退还合同定金,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通常情况有两种退还的可能: 1.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两倍返还定金; 2.两方商量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二、合同定金定多少合适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民
一、签订合同后是否能够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签了合同一般是不可以退定金的。除非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可以退还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退定金也是合法的;协商不一致的,如果是因定金收受方的过错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允许顺延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顺延是可以的。劳动合同延期的补充协议有效。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到期后依然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
一、合同是否允许同时索赔违约定金和违约金 合同是不允许同时索赔违约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如果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
一、在未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要求退还交纳的定金 在未签订合同时一般不可以要求退还交纳的定金。 但只有对方存在根本违约等情况下,才可以请求返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待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
一、网贷借款逾期时后是否会被添加到征信报告中 网贷逾期一般会上征信。一般来说,个人征信报告中的征信信息主要来自两类机构:一是提供信贷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另一类是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养老保险金等。目前来说,大部分网贷逾期是会上征信的。 如果一旦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网贷逾期了会上报到征信系统,银行给你办理房贷的时候都会查询你的征信报告,看到你的征信不好,做过网贷目有逾期,房贷就会很难审批通过。有的网贷不上征信的,逾期了对你征信也是没有影响的。银行给你办理贷款主要
房子价格琢磨不定,买房遭遇房子调整价格,买方忧心,卖方反悔加价的情况可不少。很多的期房,在交了定金签订了认购书至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这段时期内,由于政策的变化、建筑材料调整价格等各种原因,都存在价格上涨的可能。那么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怎么规定的?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柯蓉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
在金钱债务纠纷中,很多债务人自持“我就只有这一套房子,是我的生活必需保障,谁也没有权利动我的房子”这样的观点。那么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求实律师事务所邢立峰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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