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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困难延期缴纳水、电、燃气费用是否可以应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确定。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减免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出台减免物业租金、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
企业经营困难延期缴纳水、电、燃气费用是否可以应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确定。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减免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出台减免物业租金、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
土地转让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由甲转给乙的行为。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土地出租等属于有偿转让;土地赠与、土地遗赠等属于无偿转让。那么,土地转让后地役权是否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土地转让后地役权是否转让? 上海市天域律师事务所孙炜律师解答: 土地转让后地役权转让,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那么,债务重组是否改变债权债务对象,债务重组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债务重组是否改变债权债务对象? 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符勇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是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就是不改变债权债务的对象。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债权转让要向谁通知? 网友咨询:债权转让未通知保证人是否对保证人具有法律效力? 山东鹏哲律师事务所李新超律师解答: 如果想要让保证人继承承担保证责任,就必须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
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大力整顿民间借贷金融市场,尤其是对于一些高利贷、断头贷等进行严厉打击。这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发挥很好的警示作用,并出台了不少的相关法律法规定,对于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已经反担保人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和解释。那么,反担保人是否有赔偿额度,赔偿额度依据什么为准? 网友咨询:反担保人是一个公司和几个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数额是否有区别? 湖南齐顺律师事务所张异律师解答: 反担保人是没有赔偿额度的。一般是按照约定的,在反担保合同中予以明确,如未明确区分是否为债务人本身做反担保
在执行实务中,假如执行依据确定相应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在执行阶段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配偶名下有财产,比如有房屋、车辆、存款等。那么一方欠款是否会冻结配偶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一方欠款是否会冻结配偶的,怎么规定的? 山东文坤律师事务所张欢律师解答: 婚姻期间的夫或者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 当然,如果丈夫对外负债,妻子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妻子可不用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那么,发行的股份的份额是否固定,关于股份的发行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发行的股份的份额是固定的吗? 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孟海律师解答: 发行的股份的份额是不固定的。企业要在后续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的资金数量来决定是否增发股票或者回购股票。债券也是类似,因为债券的低利率和抵税作用,所以发行债券一般都会持续增加,除非债券到期。或者不满足发债条件。 【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权转让款是否可以分期支付,法律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我公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现将股份转让与第三方(非股东),企业精减,第三方收购职工股权,但采取的是分期付款的方式(一年半内还清),并且要求马上签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中并没有对第三方是否执行协议担保和其它有效约束其方法,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有什么有效手段来保证其履行协议?股权转让是否应一次还清?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退股?
一、信用卡逾期后是否会成为长期未还呆账 信用卡逾期后可能会成为长期未还呆账。 信用卡变成了呆账,也就是说持卡人的信用卡有一笔账单长期没有还清。银行催收失败时,默认该账目无法收回但不放弃收回权,会成为呆账。如果持卡人的信用信息上有呆账的记录,今后在银行办理业务基本就不会被通过了。在所有的不良信用记录中,呆账是比较严重的情况。如果持卡人不办理,呆账的记录将伴随持卡人一生,建议持卡人尽快偿还本息。 二、信用卡逾期就是老赖吗 找法网提醒您,信用卡逾期不一定算老赖,除非有偿还能力却恶意逾期,恶意拖欠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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