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受到

受到 相关话题

TOPIC

企业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权的方式是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作弊是指通过一系列手段使得自己的绩效符合硬性标准的行为过程。作弊是多方面的——考试成绩、体育成绩、游戏排名等等,都有此类行为。 网友咨询: 11月份,史怀军欲通过组织驾驶证考试作弊获利,遂让其妻子张某2通过网络购买作弊器材。史怀军联系温吉芳共同组织驾驶证考试作弊。次年3月至8月,温吉芳通过驾校教练或个人联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作弊的学员,并提供带摄像头、无线路由器、接收器的衣物及无线耳机等作弊器材,通过作弊器材将视频传至山西太原后,史怀军等人通过无线耳机远程告知学员答案,在阳信县考点组织学员进行驾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9月25日19时50分许,武某某驾驶鲁B×××××号小型普通客车(副驾驶座乘坐王某2)沿S293线由东向西行驶到该线156KM+100处,与顺行在前的贾某某驾驶的鲁G×××××低速自卸货车追尾相撞,致两车损坏,王某2、武某某不同程度受伤,王某2经医院抢救无效于9月29日死亡。 经认定,武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后,武某某弃车离开现场,后在黄岛区第
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窃罪的认识内容。 网友咨询: 10月3日12时许,在荣成市上庄镇东上庄村,时永涛将被害人原某停放在路边的车牌号为鲁K×××**的白色马自达三厢轿车及车上的红米NOTE3手机一部盗走,所盗车辆及手机共
如果我们想要离婚,是有两种方式可以进行办理的,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的话,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协议,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在法院进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诉讼传票收到后,可以申请延期吗? 网友咨询:今天收到法院传票,弟媳起诉离婚,三天后开庭,能申请延期吗?怎么说理由。 重庆鼎谋律师事务所向先银律师解答: 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非法拘禁罪不是危险犯,而是实害犯。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 网友咨询: 8月29日21时许,祝朋飞怀疑公某2偷走赌博的部分赌资,与聂某、李某等人,在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大酒店”将公某2挟持,带至兰陵县磨山镇西瞳村一废旧厂房内,指使聂某、李某等人继续实施拘禁,并吩咐“吓唬吓唬,不得殴打”后离开。拘禁期间,聂某、李某二人将公某2用绳索
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 网友咨询: 泰安市大展商贸有限公司与泰安市金山汽车救援有限公司东西相邻,大展公司在金山公司的东面。8月22日17时许,在金山公司停车场门口,两公司经理夏某与俞某商谈租赁场地事宜过程中,在场的郝呈涛与张某甲因言语不和产生纠纷,双方各自回去准备工具欲发生殴斗。 期间,夏某与俞某均多次劝阻未果。其中张某甲找来赵某、张某某、张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为客体,侵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为对象。 网友咨询: 9月14日夜,王才喜伙同郝某甲、边某经预谋,驾驶红色桑塔纳轿车从山东省郓城县至成武县白浮图镇“绿野塑编有限责任公司”,撬锁入院,反锁门岗门锁,用特制盗车工具将被害人贾某车牌号为鲁R×××**的“长安之星”面包车、被害人李某的“美日”牌紫色自行车盗走。在返回途中,又在山东省金乡县李楼镇“圣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