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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并支付规定标准的违约金,如果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的,还可能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可以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处理。 网友咨询: 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江苏恩而律师事务所刘祥瑾律师解答: 合同违约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在出现“合同僵局”的情况下,赋予违约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的权力,以便当事人从难以履行的合同中脱身,这样既能减少双方当事人的损失和财产浪费,又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流动与利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当事人一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处理方式即受损害方有权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网友咨询: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如何处理? 北京云亭(武汉)律师事务所刘访律师解答: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指的是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违法行为,兼具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导致在法律上同时产生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请求权,既可以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也可以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 二者均以损害赔偿为给付内容,故债权
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产生一方当事人因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够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这就构成了合同瑕疵履行,又可被称为不适当履行。那么,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如何规定的? 一、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如何规定的?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 比如,当标的物为种类物时,就可以通过更换的方法补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

民间借贷违约

2024-07-13
民间借贷能约定违约金吗 民间借贷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要确定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效力,必须要对违约金的性质即违约金是补偿性还是惩罚性进行分析。 我国法律对违约金性质的界定体现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该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该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匹配的理念,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特征。 同时,该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支付违约金后,
《民法典》虽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但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须对其违约行为负责。在法律规定有免责条件或当事人以约定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情况下,违约方也可能不承担违约责任或只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网友咨询: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 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张敬刚律师解答: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事由。 《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三种: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第一,自然灾害。这类不可抗力事件是由
买卖房屋是要签订合同的,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那么,买卖二手房发生违约后,差价损失需要赔吗? 一、买卖二手房发生违约后,差价损失需要赔吗? 买卖二手房发生违约后,需要赔偿差价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
近年来我国的贷款利率多次下调,许多房贷利率较高的家庭考虑提前还贷。不过,在提前还贷过程中,不少购房者反映遇到了提前还款难、预约时间长等问题。 网友咨询: 提前还贷,构成违约吗? 福建正实律师事务所董豫晗律师解答: 是否构成违约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借贷合同中有无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事实上在银行贷款合同里不会约定提前还款。一般情况下,提前还款是不构成违约的,并且
开发商违约时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先进行协商处理,购房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 网友咨询: 开发商违约,怎么应对? 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赵亚刚律师解答: 开发商违约时,应对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 2、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 3、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该
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精神严重反常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网友咨询: 违约行为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云南新秀律师事务所张书林律师解答: 追究违约的同时,可以请求精神赔偿,但有前提,即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① 损害后果的
合同违约的认定 要认定合同是否违约,就应该判定是否符合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具体有: (一)一般构成要件:即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包括: 1、违约行为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是违约行为,所以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是有违约行为。 (1)概念和特点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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