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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小孩的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会通过协议来约定子女由谁来抚养照顾,而另一方则承担抚养费。一般对于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都是有无可奈何的原因,可以放弃,但是该履行的义务还是要履行。那么优先放弃抚养权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优先放弃抚养权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李雪雅律师解答: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6月8日通报高考数学科目被疑泄露试题一事,涉数学全国乙卷事,系考中作弊,涉数学全国新高考I卷事,系恶意编辑“占坑帖”。我们都知道高考作弊已经入刑,那么该考生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刑法》第284条规定了“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三种情形,或者说是三种罪名。第一款是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款是非法出售、
清算组是具体负责公司清算事务的主体,其义务在于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组在行使清算职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决议等相关规定或要求,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的利益。那么清算组行使哪些职权,是什么? 网友咨询: 清算组行使哪些职权,是什么? 江西平常心律师事务所刘德福律师解答: 清算组行使的职权如下: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
公司为了经营需要可能会找一批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双方关系紧密,那么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务派遣单位有什么法定责任? 网友咨询: 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务派遣单位有什么法定责任?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龚成贵律师解答: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是: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债权人撤销权的目的在于保全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换言之,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本旨在于保障一般债权人全体的利益,而非各个债权人的个别利益。那么,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之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网友咨询: 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之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陕西勇智律师事务所王实践律师解答: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必须是到期债权,而有的法院对债权是否到期
股利是股息和红利的简称,也是一种统称。换言之,股利就是由股息和红利两部分构成的。那么股利支付形式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股利支付形式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张宗亮律师解答: 股利支付形式: 1、现金股利用现金支付股利; 2、财产股利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支付股利; 3、负债股利公司以负债支付股利; 4、股票股利以增发股票的方式支付股利。 程序: 公司股利的发放必须遵守相关的要求,按照日程安排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先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分配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那么公司并购的形式主要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并购的形式主要有哪些,是什么? 广东品高律师事务所黄文彬律师解答: 一、按照并购双方的业务性质来划分,公司并购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混合并购。 1、纵向并购:处于同类产品且不同产销阶段的两个或多个企业所进行的并购。分为向前并购和向后并购; 2、横向并购:指处于同一行业的两个或多个企业所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旨在减少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满足时,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此实现债权,减少损失。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有哪些? 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解答: 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
法律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其探视子女的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延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的权利,同时也是父母对子女尽教育、抚养义务的方式。那么探视权行使受阻怎么办,如何行使自己的探视权? 网友咨询: 我去探望孩子时,前夫谎称孩子外出补习,我未能见到孩子。自此后,我多次探望都被前夫阻止。请问探视权行使受阻怎么办,如何行使自己的探视权? 山东雍徽律师事务所韩国强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一般情况下,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债务人行使;但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选择并经催告后仍未选择的,那么选择权就转移至对方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规定,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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