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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想要注册一个公司,不一定要自己亲力亲为地办理。也是可以选择让他人来替我们进行代办的。但是我们在选择他人进行代办注册的时候,有一些相关的知识我们不清楚。那么代办公司注册,一般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代办公司注册,一般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陈丹萍律师解答: 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或者车辆有违法行为的时候,交警是可以将车辆扣掉的,那么,交警扣车一般要多长时间?需要交停车费吗? 一、交警扣车一般要多长时间?需要交停车费吗? 1、车主存在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的时间。 依照相关规定,车主因无证驾驶、未买交强险、车辆涉盗抢等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的,在车主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交警应该及时放车。交警核实的时间,也就是交警扣车的时间,从车主接受处理、补办手续或提供证明之日起,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10天,最长不超过15天。 2、车主发生交
绿灯走一半变红灯了不会扣分。过红绿灯时已经走了一半,只要是在绿灯亮的时候,红灯亮前越过停止线的,就还是算在绿灯亮时过得马路,这种时候不用担心,不算闯红灯的情况,所以不会扣分。 网友咨询: 绿灯走一半变成红灯了会扣分吗? 贵州知其律师事务所唐祥律师解答: 绿灯走一半变红灯了不会扣分。 过红绿灯时已经走了一半,只要是在绿灯亮的时候,红灯亮前越过停止线的,就还是算在绿灯亮时过得马路,这种时候不用担心,不算闯红灯的情况,所以不会扣分。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网友咨询: 洗钱罪一般是怎么判刑的?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黎栋律师解答: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一、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从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三个月时间。开庭时双方都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开庭传票以及所有证据材料原件。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起诉后一般多久开庭? 北京乾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丁昱州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从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三个月。开庭时双方都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开庭传票以及所有证据材料原件。 如果在开庭之前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的证据,开庭时再带过去说要提交新证据,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这一方当事人提交,并且放弃举证期限,否则提交的这份证据是没有效力的。 开庭前,
确定合同成立时间的办法:合同一般自承诺生效是成立;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网友咨询: 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怎么确定?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卢岑律师解答: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可能也有所不同: 1、当事人双方口头协议的,自一方收到另一方承诺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双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网友咨询: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可以约定多少年?河北崇睿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解答: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确定或者约定。我国法律在对居住权制度创设初始,为达到保护居住权人的目的,赋予居住权长期性的特点,一般持续至居住权人终生;如果当事人未对居住权期限作出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生效法律文书
从盗窃罪的刑法规定来看,“入户”并不是盗窃行为本身的组成部分,而是限制处罚范围的要素。因此,入户的目的并不限于盗窃,只要是“非法”目的入户后再实施盗窃的,均可以构成入户盗窃。 网友咨询: 入室盗窃一般要判刑多久?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李来强律师解答: 入室盗窃通常情况下都会按照一般盗窃犯罪来处理。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入室盗窃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入室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室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
作为打工人,在外漂泊的时候租个温暖的小窝是常有的事情,那如果,在租房过程中,温暖小窝哪里有损坏的情况下,这维修的义务该由谁承担呢? 网友咨询: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一般由谁承担? 辽宁华轩(大连)律师事务所白惠竹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713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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