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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期限有哪几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固定期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那么,破产清算清偿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清算时间过长怎么办? 网友咨询:破产清算一般需要多久时间? 山西泰邦律师事务所张建文律师解答: 破产清算时间过长可以向法院催促要求强制执行债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破产清算具体的时间是多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短的几个月,长的要两三年时间,主要是看企业的资产能否顺利拍卖。 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
婚姻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前的必经程序。它发生于当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调解。那么,一般离婚案件怎么调解,调解书与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一般离婚案件怎么调解,调解书与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魏萍律师解答: 法院在调解离婚案件时,一般的调解流程是: 1、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那么,担保的一般保证期限最长是多久,对债权的担保期限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担保的一般保证期限最长是多久,没有约定保证期限怎么办?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般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如下: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3.其他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债权是在企业破产之前形成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后,为了将债权的数目确定下来,对成为破产债权的一般债权是由时间上的要求的,那么,债权申报期限一般是多久,可申报的债权是什么? 网友咨询: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个最短不得少于30日,是指公告之日起30天内不能申报吗?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解答: 我《破产法》国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
在很多时候,如果他人要贷款,是需要用到保证人或者抵押物,保证人的出现是比较常见的,那么如果保证人代替债务人还款是否享有追偿权? 网友咨询:一朋友刚毕业入职,要交入职材料,其中就有一个担保人签字,但是上边写着自愿放弃先诉抗辩权,想问一下这个自愿放弃合理吗,放弃先诉抗辩权还有追偿权吗? 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孜雄律师解答: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
一、医疗纠纷一般按什么标准算赔偿 医疗纠纷一般按以下标准算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
一、一般没签合同赔多少钱 一般没签合同是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一般是11个月的工资,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话,还可以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签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
正常行驶的时候一些司机不小心撞死人了,但是司机觉得主要的责任并不是在自己的身上,而是在对方的身上,是对贸然的冲出来自己刹车不住才将对方给撞死了的。那么正常行驶撞到人,一般是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 正常行驶撞到人,一般是什么责任? 湖北耀久律师事务所常进律师解答: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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