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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合同约定对转让人与受让人当事人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转让人所负主要合同义务是交付股权,而受让人所负主要合同义务是支付约定价款。那么股权转让合同怎样做才会生效呢,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合同怎样做才会生效呢,怎么规定的? 河北瀛川律师事务所吴珊律师解答: 符合下列条件就能省下: 1、符合《合同法》以及《公司法》的规定。 2、不违反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 3、受让人不是《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规
一、收定金后违约怎样处理好 收定金后违约如下处理好: 要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买方确定买房后预先支付的费用,如果按约定履行合同,定金会抵作价款。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
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都需要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企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他的行为就是企业的行为,会对企业产生法律后果。那么,合伙企业怎样确定负责人,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一个服装店,现在生意还算可以的,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帮忙的,那合伙企业怎么确定负责人呢?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黄初华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那么,无权代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友咨询:我的公司的这个采购员之前是已经辞职的,但是还是用公司的权利去签订这个买卖合同的,我觉得这个是无权代理的,但是不知道具体是怎么样规定的? 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戈振磊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
在离婚案件中,虽然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消除,但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往往会展开一场夺子大战。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可以直接抚养孩子,而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享有对孩子进行探望的权利。那么探视权怎样依法救济,探视权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网友咨询: 探视权怎样依法救济,探视权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上海言顾律师事务所顾燕律师解答: 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探望权是一种权利,那么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拒绝、阻挠另一
我们都知道婚姻是将两个本无任何联系的家庭组合成一个新的大家庭。现在社会中,大家也意识到了婚姻对彼此的重要性。所以,大家最好还是对自己的婚前财产有一定的了解和规划。那么婚前财产的认定怎样进行,个人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婚前财产的认定怎样进行,个人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贾梦飞律师解答: 1、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当事
所谓婚生子女,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而在婚姻关系以外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那么怎样重新认定婚生子女关系,婚生子女关系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怎样重新认定婚生子女关系,婚生子女关系如何认定?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答: 亲子关系是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和子女是血缘最近的直系血亲,为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了亲兄弟姐妹关系。亲子关系是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和子女是血缘最近的直系血亲,为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了亲兄弟姐妹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或者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面对找到工作后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我们知道是自从用工之日起就开始确定了的,那么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 在日常工作中,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山东鲁明律师事务所高争国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才成立的。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
医疗损害赔偿是属于侵权赔偿,如果想要获得赔偿的话就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举证就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患者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有何规定?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李修建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该条款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要
一、怎样补签劳动合同 补签劳动合同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1.根据《劳动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3.补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合法、协商一致、主体地位平等和等价有偿等原则。 4.补签劳动合同的过程是为了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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