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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中没有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进行规定,只是对债权特例的收入、存款的执行措施进行了规定,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过程比较麻烦。那么,如何执行到期债权,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方式有哪些? 上海永松健律师事务所钱晶晶律师解答: 执行到期债权: 1、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 2、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要进行审查。 3、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 4、第三人对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许因一时的糊涂犯了错而判处死刑,此时也不应该对生命失去信心,因为一般判处死刑都有个缓期执行的期间,那么在死刑缓期执行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张楠律师解析。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两年缓刑考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
在通过路口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交通规则,那就是拐弯车辆让行直行车辆,但是在实际驾驶中很多司机会忽略这个规则,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即便是在发生事故后还分不清谁的责任。那么直行机动车撞左转弯的非机动车,责任怎么划分? 网友咨询: 直行机动车撞左转弯的非机动车,责任怎么划分?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申玉淑律师解答: 这需要现场勘察结果。直行车未必都是合法的,要看当时是否允许直行。如果你是抢道争行,甚至违反交通管制信号强行通过道口; 那么非机动车对自己违章争行的行为后果,也是要承担责任的,直至承担完
在法律对于保证金缺乏明确规范的背景下,探讨保证金的类型,对于备用金类型的保证金、预付款类型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定金类型的保证金、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无双倍返还效力的保证金分别界定,确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那么,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执行保证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我朋友欠了别人的钱,如今要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当时在银行贷款的时候交了保证金,法院能否强制执行保证金? 云南九正律师事务所张爱萍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在构成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支付抚养费的,经申请人申请,法院执行局发出执行通知履行义务,被申请人仍然不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那么抚养费强制执行怎么申请,怎么操作? 网友咨询: 抚养费强制执行怎么申请,怎么操作? 山东正诚信律师事务所王森律师解答: 抚养费强制执行的申请: 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4、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那么对不执行劳动仲裁结果的员工,用工单位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网友咨询: 对不执行劳动仲裁结果的员工,用工单位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河北付桂荣律师事务所李丹青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都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也不例外,应当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必须有合法的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根据我国《劳动法
发展比较好的企业会有分公司,分公司隶属于母公司,但业务可能又会不一样。有些企业母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背上了债务,而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但是,可以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来清偿母公司的债务吗? 网友咨询:可否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清偿母公司的债务? 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罗薇律师解答: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属于独立的法人组织,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所以母公司的债务由母公司财产清偿,而不能执行子公司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那么,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吗,先予执行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吗? 网友咨询:打官司原告需要担保的情况,如果是先予执行的话,担保人有什么风险么? 辽宁无惑律师事务所卢勇律师解答: 先予执行不一定需要当事人提供财产保全,而是法院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让原告提供,如果法院让原告提供,原告就一定要提供,否则先予执行申请就要被驳回。
被告人李某明2017年通过网络聊天与杨某某认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多次趁杨某某丈夫吴某才外出务工期间非法同居,后二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被吴某才发现。李某明为与杨某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深夜潜入吴某才家中将其残忍杀害。被法院判决死刑,5月18日,罪犯李某明被执行死刑。 本案中,李某明为达到与他人之妻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目的,深夜持凶器入室杀人,犯罪动机卑劣,情节、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核准广
雇主利用庞大的劳工队伍和廉价的劳动力,签订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劳动合同,侵害雇员利益。那么雇主对雇工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受到的损害,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网友咨询: 雇主对雇工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受到的损害,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重庆刘尚兵律师事务所刘尚兵律师解答: 雇主对雇工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受到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为雇工是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为受益人,根据公平原则,在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应当维护利益平衡。而且雇工为雇主完成一定工作,雇主负有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义务,应提供适于服务的劳动条件。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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