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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会对子女的抚养费做出约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塬先确定的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 网友咨询: 离婚后,约定的抚养费还能增加吗? 广东邦昊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解答: 离婚后,约定的抚养费是能增加的,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请求追加抚养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
买卖合同要约定的内容比较多,如违约责任承担,纠纷处理等,有些人会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权。那么,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还有效吗? 网友咨询: 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还有效吗?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罗书苹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无效,约定的管辖条款仍然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无效的买卖合同由于具有违法性,当事人不能通过承认其效力而使其变成有
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是在事故发生的三个月之后,其中骨头等损伤是3个月以后做伤残鉴定,神经损伤是六个月以后做伤残鉴定。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网友咨询: 交通警察伤残鉴定的时间是怎样的? 江苏锐华律师事务所杨广先律师解答: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网友咨询: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应该带什么东西去?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王赛律师解答: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5、书面旁证材料(证人证言)原件两份(两个证人各一份),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6、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 网友咨询: 约定的分手费是否有效?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付相杰律师解答: 基于同居或者两性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因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合意,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不受法律保护。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申请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杨秀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身份信息; 2、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3、申请事项; 4、陈诉事实与理由; 5、事故认定书证据不足,不能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劳动者因公受伤的,将会涉及工伤认定等一系列问题,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单位拒绝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形。这时,劳动者可在多长时间内申请认定工伤呢? 网友咨询: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多久?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韦天祥律师解答: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网友咨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申请书包含哪些内容?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张秋实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申请书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身份信息;2、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3、申请事项;4、陈诉事实与理由;5、事故认定书证据不足,不能正确反映事故的成因和案件
法律规定的传染病包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我们都知道,对于职工来说,每天上班工作的时长是有规定的,用人单位没有权力无线压榨员工的劳动力,需要给员工休息时间,这也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说明清楚的,那么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多久呢? 网友咨询: 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多久? 河南豫尊律师事务所康健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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