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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为了追求低房价,就是怀着侥幸心理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其实,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需要承担很多的风险。不要为了低房价而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购买,否则得不偿失。那么,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会有什么后果,法律对房屋买卖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有哪些可怕的后果? 天津腾安律师事务所颜平律师解答: 1、房屋质量没保障 开发商五证不全,说明开发商很有可能没有建造商品房的资质,更没有出售商品房的资格,因此房屋质量没有保障。 2、购房合同无效 有些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抢占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那么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难点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难点是什么,有哪些? 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叶芯铜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关于对立法原意正确理解的问题。 二、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问题。 三、关于如何认定夫妻中非举债方的证据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
一、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未作约定的债务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网友咨询:我的一个朋友曾向我借了18万元,碍于情面,我没有约定利息,只是写了借条,约定一年归还。但时间已过去三年了,他至今未还。前两天,我找了一些朋友作调解,他总算将钱还给了我,但不给利息。我很生气,想到法院打官司要回利息。 请问:我的要求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福建世平律师
亲子鉴定以科学性强,准确率高的特点受到落户机关的青睐,广泛的运用于落户程序和生活中。比如抚养权官司,继承遗产落户,离婚起诉等等案件中,都是会用到亲子鉴定的,密不可分,紧紧相连,那么亲子鉴定的条件具体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亲子鉴定的条件具体有什么,是怎样的? 福建和晟律师事务所黄进成律师解答: 一、鉴定人的资格为保证鉴定结论的可靠性,承担亲子鉴定的鉴定人必须获得相应的资格,鉴定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办案,并注意为当事人保密。 二、鉴定机构的条件为保证鉴定结论的正确性,承担亲子鉴
一、劳动法规定的入职时间是多久 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合同后多久入职,我们在面试的时候就要与公司协商入职的时间,在双方答应的条件下按约定时间报道就可以。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自治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原则,法律赋予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主决定公司的诸多事项。那么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喻鑫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
劳动争议是现实中经常发生的争议,如果对基本的劳动法律知识不了解,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能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那么用人单位设定的录用条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设定的录用条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龚圆律师解答: 1、企业应对每个具体的岗位设定明确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可以是身体条件,技术能力,工作态度等各方面内容,但要注意如不能将法律禁止的就业歧视等内容作为录用条件,如录用条件设定不能构成就业歧视。 2、录用条件应当明确具体。除一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那么影响股东资格认定的因素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影响股东资格认定的因素有什么,是哪些?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宋成文律师解答: 有下列因素: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自治性规则,对公司以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2、股东名册。 3、出资证明。股东之所以能够成为股东,主要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股东的出资是股权形成的实质要件。 4、工商登记。 5、股权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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