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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限是怎么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如何赔? 网友咨询: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 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周宏祥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民法典》规定的网络侵权处理机制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而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而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得公司的股权,那么公司能否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能否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怎么规定的? 辽宁百涛律师事务所张国律师解答: 公司能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必须经股东会会股东大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
不少村民错误认为自留地即是“自家山头”,可以任意砍伐自由支配。其实,自家林地山权归集体所有,只是交由村民使用、管理和收益。那么,砍自己地里的树木有可能犯罪吗? 网友询问: 村民砍自家的树木是否构成犯罪,盗伐林木罪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魏静律师解答: 在农村砍伐自家院子里、房前屋后零星的几颗树木并不犯法,但是砍伐的数量多了需要办理砍伐证,未有证进行砍伐的是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几年,奉献自己的青春和辛劳,对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续延多久? 网友咨询: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续延多久? 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邬大鹏律师解答: 职工患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应续延到医疗期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
夫妻在离婚时会作出一些约定,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有些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那么离婚协议中,无效约定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中,无效约定的情形有哪些? 河北志安邦律师事务所路士轩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的五种无效约定的情形: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又不及时过户。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养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
一、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只要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双方协商一致,该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 3.单位在拟定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歧视女性或少数民族员工等。 4.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公司自己制定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1.用人单位有权自行拟定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并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规则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终止,而是需要根据双方是否继续履行来决定。 1.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那么合同将终止。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没有
现实生活中,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职务侵占犯罪活动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呢?职务侵占罪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呢? 网友询问: 职务侵占罪是怎么认定的,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孙晨曦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认定职务侵占罪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其侵犯的对象
在民间借贷的实务中,贷款人为保证自已的资金安全,很多时候都会要求借款方提供保证,在大多数情况下,借款人都是寻找到第三人作为其借款的担保人, 那么借条约定的担保期限是否有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我朋友跟我借钱,我让他提供了担保人,并在借条上签字,但没有约定具体担保期限。那么,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久,担保期限是否有效? 贵州珉谦律师事务所杨青松律师解答: 有效。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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