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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以下简称《意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国务院提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有关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铁路、水路沿线交通部门军事代表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 1978年6月29日) 第一条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先行,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良好的军事 运输,对保证革命战争胜利具有重要作用。为使军队与铁路、水路交通部门密切协同,加 强国防交通建设和战时交通保障,完成平时、战时的军事运输任务,特在铁路、水路沿线 交通部门(以下简称铁路、水路部门)实行派驻军事代表制度,设置军事代表办事处。 第二条 军事代表办事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派出遂行军事交通任务的代表,也是铁 路、水路部门党委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经委 《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 (职改字〔1986〕第74号) 经研究,原则同意国家经委制订的《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实行〈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现发给你们,请按照试行,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贯彻实施。试行中有何修改意见,望告国家经委,以便制定《经济专业职务条例》等文件,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正式颁布执行。附:1. 《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2.《关于实行〈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
为规范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院的委托评估、拍卖和流拍财产的变卖工作,依法对委托评估、拍卖机构的评估、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下级人民法院可将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办理。 第三条 人民法院需要对异地的财产进行评估或拍卖时,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
导语:在现实生活中,房屋出租遇到邻居不同意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呢?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相关法律条文及解决方法。 案例:小明是一名房东,他打算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一对年轻夫妇。然而,就在小明准备签订合同的时候,他的邻居李先生却表示反对,称担心会有各种麻烦。小明感到十分为难,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订立、变更或者终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原则;不得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共道德风尚。”根据
导语:合同是法律关系的重要载体,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的终止是一个常见但又复杂的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了合同终止的情形,下面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介绍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 案例:小明和小红之间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合同约定小明每月支付房租1000元。然而,由于小明失业,无法继续支付房租。小红要求小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小明却表示无法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导语: 合同终止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随之终止。但是,合同终止并不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双方当事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合同终止后可能会出现的法律后果。 案例: 小明和小红之间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约定小红将房子租给小明使用,每月支付租金。然而,由于小红违约,未及时维护房屋,导致房屋出现了严重漏水问题。小明多次要求小红修缮房屋,但小红一直拖延未果。最终,小明决定终止合同,搬离了房屋。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导语:在法律领域,要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概念,了解要约的要点对于法律实践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法律要约的要点,包括什么构成有效要约、要约的撤回和接受等。 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意向表达,邀请对方接受以达成合同。要约的要点包括明确、有确定性、具有法律约束力等。在某些情况下,要约可以是口头的,但在涉及重要事项时,最好是书面的。 例如,小明向小红说:“我愿意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你的手机。”这就构成了一个明确的要约,表达了小明的意向。如果小红接受了这个要约,双方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合同。 在法律中,要约可
导语:同居协议书是一种用于约定同居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那么问题来了,同居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下面我们来一起探讨。 案例:小明和小芳是一对情侣,他们决定同居一段时间后签订了一份同居协议书。在协议书中,他们约定了共同生活中的支出分担、个人财产归属等事项。然而,不久后两人分手,小芳要求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但小明却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同居协议书能否受法律保护呢? 法律条文:根据我国法律,同居协议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得
森林采伐更新规程 (一九七三年十月十日农林部发布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毛主席“绿化租国”,“坚持合理采伐”的指示,多快好省地发展林业,实现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不断满足社会主义建设对木材的需要,维护和加强森林的防护作用,促进农业的高产、稳产,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各级林业部门必须贯彻林业建设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森林保护管理的指示和规定,合理经营利用森林资源,及时更新采伐迹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尽快做到以场定居,以场轮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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