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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那么接受他人赠予房屋要准备哪些材料,赠与流程是什么? 网友咨询: 接受他人赠予房屋要准备哪些材料,赠与流程是什么? 天津苒兴律师事务所段翔宇律师解答: 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二)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予书及公证书; (五)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
租住的房屋甲醛超标,将严重危及租客的身体健康。因此,从租赁合同订立前到入住后的全过程,这个问题都应该引起租客的重视。在入住后发现房屋甲醛超标,能否因此解除租赁合同? 网友咨询:房东说是去年6月份装修的房子,然后搬进去住了两天,老公喉咙痛,小孩开始咳嗽,于是就买了甲醛试纸测试了一下,达到0.1了,但是小孩抵抗力差,而且后面是家具加工厂,房间内不能通风,全是木屑味,肯定全是木屑粉尘。我能否就此退租? 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邓雪静律师解答: 甲醛自测盒准确度比较低,而且自测的证据证明力较弱,想要搜集证据
房屋登记办法是一项部门规章,旨在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办理房屋登记应该符合什么条件,办理房屋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办理房屋登记应该符合什么条件,办理房屋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上海段和段(德阳)律师事务所李进律师解答: 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
商业银行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时,通常会要求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而最为常见的情况就是以不动产设立抵押担保。那么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如何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网友咨询: 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如何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林高翠律师解答: 对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征收补偿的,应当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就抵押人新换得的房屋重新签订房屋抵押协议; 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征收补偿的,可以将抵押房产的征收补偿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是提存。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国
在超前消费观念兴起的浪潮下,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凭借“低利贷”和“高额度”的特质,人气早就日渐火爆,可谓牛市难挡。那么不能抵押的房屋有哪些,哪些房屋不能抵押? 网友咨询: 不能抵押的房屋有哪些,哪些房屋不能抵押?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王秀平律师解答: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第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第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第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第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第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那么怎样取消房屋预告登记,房屋预告登记如何取消? 网友咨询: 怎样取消房屋预告登记,房屋预告登记如何取消? 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孙秀伟律师解答: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开发商与购房者达成一致并不足以解除预告登记,必须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至此合同解除,债权消灭,预告登记失效。 根据《物权法》第
在买房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意见不合的地方,只要不是大问题,都是可以通过沟通来解决的,如果遇到的纠纷比较严重了,那大家就要考虑到自己维权的问题了,那么怎么申请房屋仲裁,申请房屋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怎么申请房屋仲裁,申请房屋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夏仲斌律师解答: 申请房屋仲裁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自愿将彼此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房产中介,活跃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的一支中坚部队,让人又爱又恨!正是他们,加速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销售率,完成了老百姓购房、置换、租赁房屋的需求,那么中介机构对房屋权属审查不到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怎么办? 网友咨询: 中介机构对房屋权属审查不到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怎么办? 新疆远新律师事务所徐树远律师解答: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 1、买受人可要求中介机构对房屋权属进行审查。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所有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询问
很多购房者买房后,会有很大的压力,可能也会有资金短缺的时候,所以就会将房屋抵押贷款,不过要注意的是,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那么房屋抵押的条件有哪些,房屋抵押需要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房屋抵押的条件有哪些,房屋抵押需要哪些条件? 天津益天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房屋抵押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在我国,房屋产权主要分成两个部分,分别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那么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有哪些形式,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权? 网友咨询: 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有哪些形式,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权? 北京银隅律师事务所王洪军律师解答: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所有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 1.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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