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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必须要签什么内容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签以下内容的: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法定终止的条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司终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找法网提醒您,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
一、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有: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
一、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理 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如下办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签订;被拒绝的,就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已经超过一个月的,就可以要求单位每个月向其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十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
一、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合法吗 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是不合法的。只签劳动合同而不买社会保险是不允许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
一、签了三年劳动合同中途离职有什么影响没有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中途离职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不要赔钱。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除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应当由劳动者赔偿违约金。 二、员工提前离职可以扣工资吗 找法网提醒,员工提前离职可以扣工资的,可以扣工资的情形如下: 1.依法由用人单位代扣费的,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2.因劳动
一、劳动合同一年到期不续签合法吗 劳动合同一年到期不续签合法,但是不续约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一、签劳动合同签几次然后签无固定期限 签劳动合同签三次可以签无固定期限。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
一、劳动合同不签字有效吗? 劳动合同不签字一般没有效,因为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法的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劳动者本人没有签字但是盖章了或者是经过本人确认的,也是有效的。 二、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1.工资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
面对庞大的求职大军,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出台了配套政策:提供求职创业补贴、严禁就业歧视、放宽落户条件……而入职后如何维护好自身权益,也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地方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地方有哪些,是什么? 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吴亭律师解答: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
近年来,随着劳动保障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广大劳动者学法、懂法、用法,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事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内部矛盾日益增多,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那么标准的劳动合同具备哪些内容,有哪些种类? 网友咨询: 标准的劳动合同具备哪些内容,有哪些种类? 上海市汇中律师事务所朱阁卿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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