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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为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实践中,债权人利用以物抵债协议主张的权利五花八门,究其原因在于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认识错误。那么,以物抵债协议,是实践合同吗? 网友咨询: 以物抵债协议,是实践合同吗? 天津北洋律师事务所徐冰兰律师解答: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以物抵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将物的交付作为以物抵债协议的成立要件
近日,社会关注的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终于取得阶段性的进展:9名嫌疑犯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同时,当地公安发布通报表示,受伤女子伤情稳定。那么,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何种犯罪呢? 目前警方是以涉嫌寻衅滋事和暴力殴打他人对嫌犯刑拘,就寻衅滋事来看,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考量对于涉案人员的处罚。同时,在本案中,嫌犯随意殴打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如果是寻衅滋事罪,法律一般规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是五到十年这个区间内量刑。当然,最终量刑
二手房买卖何时交房 二手房买卖的交房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一般二手房交房时间以二手房买卖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但是约定的内容不得有违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二手房买卖涉及到中介就需要三方协商交房的具体时间,如果只是两方就只需双方商定即可。如果跟出卖方和中介约定的交房时间不一致,那么就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二手房出卖方逾期交房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了。 二手房延期交房怎么办 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没有格式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卖方于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
一、续签合同有时间限制吗 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时间限制是,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二、劳动合同续签规定 1.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 (1)
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那么破产清算有时间限制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破产清算有时间限制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陈熠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对于破产清算的时限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时间都会非常长。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
一、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能够完成案件 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能够完成案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在两个小时左右。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具体每次开庭所需要的时间。如果遇到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特殊情况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还有几天的。 二、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能判刑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刑事案件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时间限制。拘留期限为1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找法网
在我们工作之中,可能会对工作时间、加班时间的规定格外关注,到底什么时候算是加班时间,什么时候又是正常上班时间呢?那么员工的加班时间,在劳动争议中要怎么认定? 网友咨询: 员工的加班时间,在劳动争议中要怎么认定? 四川船城律师事务所李发荣律师解答: 加班时间的认定需要把握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二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三是在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
儿童道德地位和法律地位在儿童保护运动中得到迅速提升。然而,虐待儿童事件仍在世界范围内屡禁不止,儿童保护仍是一个在行动中尚未完成的社会使命。那么“虐童”事件频频出现,该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网友咨询: “虐童”事件频频出现,该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福建宇迈律师事务所林梦瑶律师解答: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代秋燕系张海生之妻,张海生生前是北京铁路局石家庄工务段职工,从事汽车司机工作。4月27日,因在单位值班时身体不适,于18点30分左右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到家后吃了止疼药感觉好些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状态包括突发疾病立即死亡、突发疾病未立即死亡而事后未历经抢救死亡、突发疾病历经抢救无效 死亡等情形。端视上述规制“突发疾病”死亡的态势描述均系“危重病患”所导致的死亡,这些“突发疾病”发作之初即呈现“危重状态”,致使劳动者不能继续从事正常工作,并非一般身体偶感小恙所致轻微病患症状。“突发疾病”死亡虽不是因工作原因 发病而导致死亡,但是因其病情的突发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为了减轻死者家属所承载的创伤和遭受的损害,因此立法特别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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