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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网友咨询: 1月20日1时许,杨建康饮酒后无证驾驶云L×××××的面包车,从家里出发到平甸线公路127公里900米处(漾濞县灯光球场)停车后,次日16时许,杨建康到停车场驾驶该车辆,倒车时与云L×××××的中型普通客车相撞后报警,其在现场等待民警到场。经抽血送检鉴定,杨建
我们认为,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这虽未见诸法律明确规定或者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已深深植根于人们的伦理观念之中,不需要法律明文规定。只要夫妻正常婚姻关系存续,即足以阻却婚内强奸行为成立犯罪,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能将婚内强奸行为作为强奸罪处理的原因。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婚内强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是如果系非法婚姻关系或者己经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婚姻关系实际已处于不确定中时,丈夫违背妻子的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则可能会被认定为犯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网友咨询: 7月2日13时许,孙静波驾驶×××号大众牌小型轿车沿幸福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官银号立交桥南侧时,与由西北向东南方向打斜横过幸福南大街的卢某驾驶的新蕾牌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卢某受伤。发生交通事故后,孙静波弃车逃逸。9月10日
对于虚开发票这种扰乱社会经济正常秩序的犯罪,一般会在判刑的基础上加之严厉的罚金处罚,这也是我国刑法对于这一类犯罪较普遍的处罚方式。 网友询问: 偷开发票的要受到什么惩罚? 甘肃为公律师事务所袁周生律师解答: 一、现行《发票管理办法》,《刑法》及修正案和相关司法解释等,均将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作为惩处的对象。 虚开发票的处罚标准如下: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友咨询: 刘谱与车主郭长亮为雇佣关系。7月15日,刘谱按照郭长亮的安排接送人员。当日21时45分,刘谱驾驶豫F×××××轻型多用途货车沿鹤壁市淇滨区鹤淇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鹤淇大道与金沙江路交叉口时,与由南向西左转弯行驶的刘某驾驶的豫F×××××小型面包车相撞
车祸的伤势重、变化快、死亡率高。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统计,近三年,中国交通事故年均发生数23.19万次,交通事故年均死亡人数6.3万人 。 网友咨询: 邱某某于2019年12月2日5时57分许,驾驶吉XXXXXX号小型轿车,由通化市东昌区石油化方向往新站方向行驶,当行至东正奥园小区附近时,将前方横过道路的行人宋某甲撞倒,造成车辆损坏、宋某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邱某某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超速驾驶,这个是国内高速公路上最常见、也是最容易引发恶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超速的危险不言而喻,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 网友咨询: 4月21日9时许,郝肖成驾驶苏G97U91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祥路由西向东行驶于某中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门前,遇到于芹芹骑乘苏GFQ8020号二轮电动车沿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公司门前向南横过道路。郝肖成驾驶车辆因超速和道路湿滑刹车不及与于芹芹骑乘车辆相撞,导致车辆损坏,于芹芹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郝肖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司法鉴定,于
参加工作后,加班对于很大一部分公司的员工来说,是家常便饭,那么加班需不需要员工同意?单位能说加班就加班吗?不加班受到扣发奖金的处罚,加班需要劳动者的同意吗? 网友咨询: 赵某是某化工厂催化车间技术工人。某一天,催化车间的2号催化炉发生故障,影响了全厂生产,急需抢修。车间主任要求所有职工加班,抢修设备。赵某因平时与车间主任有小矛盾,不同意加班。因赵某是车间技术骨干,没有参加加班,使抢修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于是在征求工会意见后,作出给予赵某警告处分,并扣发半年奖金的处罚决定。加班需要劳动者的同意吗?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10月8日11时52分许,王某某驾驶牌照为鲁AR某某号的小型面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沿世纪大道自东向西行驶至重汽集团5号门口变更车道时,适周某甲驾驶牌照为鲁A某某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同向行驶至此,两车相撞,致周某甲胸腹部外伤死亡,车辆损坏。王某某被认定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周某甲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网友咨询: 7月21日6时许,张建强饮酒后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沿西夹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华恩配件厂十字路口时,与由南向西左转弯的师某驾驶的三轮车(乘坐人令某)相撞,造成师某、令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张建强于当日6时57分拨打120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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