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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政府可以采取的人员物资的征调措施有以下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

行驶证年审

2024-07-11
行驶证年审必备的材料 1、购车发票及注册登记表; 2、国产机动车《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 3、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明; 4、私车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公车提供单位代码并加盖公章; 6、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7、发动机及车架号码拓印; 8、《机动车登记表》; 9、进口机动车到市车管所办理; 10、移动证。 行驶证过期的处罚 行驶证是买到新车后通过办理入户手续获得的,必须随车携带的,它是该车的“身份证”,上面有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型号类别、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载量或者乘坐人数、初次登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政府可以采取的人员、物资征调措施包括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
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由上述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又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的,因此,只有刑事诉讼已经进行,才有可能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就谈不上附带民事诉讼。 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集体造成了物质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这里所指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一般理解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为犯罪的行为,而不是实际上确已构成犯罪的行为。下述几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均应对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做出实体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第八十五条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那么,如何行使自己的相邻权?相邻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如何行使自己的相邻权? 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二、相邻权包括哪些权利? 相邻关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有些情况下,交强险赔偿了可以向当事人追偿。 网友咨询: 交强险保险公司怎么行使追偿权?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答: 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渠道: 一是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 二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 有的保险公司可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直接提出来,要求法院一并解决追偿权的问题,这类诉请不应合并审
认罪认罚是指嫌疑人在主动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之后,在对自己的指控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可以依法从宽出发的制度。 网友咨询: 刑事案子认罪认罚后还可以上诉吗? 浙江启金律师事务所胡海东律师解答: 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可以反悔,如果法院已判决,可以上诉。 如果被告人以认罪认罚不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和自愿性等要求,或者一审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或者法院未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量刑过重等为由而提出上诉的,一般不会出现争议,属于被告人合法合理的诉求,应当允许,检察机关也不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网友咨询: 机动车行驶限速的情形是什么? 内蒙古伊科律师事务所郭鑫律师解答: 行驶限速法定情形有: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6)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内蒙古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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