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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共同实施加害,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那么,共同加害行为责任怎么承担,如何理解共同加害? 网友咨询:甲为了报复乙,与丙一起对乙施以殴打,致乙全身多处受伤,花去药费若干,误工工资损失若干。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甲、丙15天。乙出院,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丙赔偿损失。甲、丙认为自己已经被行政拘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甲、丙应否对乙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王玉兰律师解答: 甲、丙为报复乙,而将乙打伤,属于典型的共同侵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那么,钟点工工作期间受伤责任该由谁承担,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刘女士下岗后应聘加入了一家家政服务公司做钟点工,提供打扫室内卫生的服务,工作报酬根据上门的次数每月在家政公司领取。今年9月的一天,刘女士在雇主家擦空调时,不慎从椅子上摔下,造成手臂骨折,后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在刘女士住院治疗期间,雇主支付了她的工作报酬350元及医疗费400元。刘女士认为,自己是在
公司能够成立,首先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是公司设立主体,并由发起人具体实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民事活动,相应地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甚至公司成立后也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义务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义务有哪些,是什么?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俞奇沐律师解答: 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也要承担相应义务,主要有: 1、组织对所设立的公司的前景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2、认股并缴纳出资; 3、负责制定公司的章程并在章程上签字盖章; 4、通过一定方式筹集资金; 5、组织办理
瑕疵股权是指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的股权。此时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产生相应法律责任,但不影响股权转让,即使股权已转让也不免除原股东出资义务及未出资的相关法律责任。那么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问题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问题有什么,是哪些? 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解答: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受让人以欺诈
抽逃出资,也称抽回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或者对公司增资的过程中,股东未经法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抽回其已实缴出资,但是仍然保留其公司股东资格和原有出资额的行为。那么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浙江千麦律师事务所康祖耀律师解答: 股东抽逃出资,要对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有责任的,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当公司对债务不能清偿的,股东需要在抽逃出资部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原则 1、程序合法 2、事实清楚 3、证据确实充分 4、适用法律正确 5、责任划分公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 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定部门 重大交通事故一般由区县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涉外的由十级交管部门出具。 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同样一起交通事故,过去在划分各方责任时可能会有不同的结论。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不会再出现,《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将于元旦起正式实施。 《规则》明确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以交通过错行为的危险性和避险的可能性为标准确定事故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应以车让人、车辆确保行人安全的原则确定事故责任。 其中,车让人的原则以车方对行人动态的注意程度和遇到险情采取的避让措施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为评判标准。过去在
网络侵权中错误通知责任的具体内容是: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
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则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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