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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买房后,都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房屋进行装修,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如:因装修而伤人等。那么,在法律上,若房屋装修伤人责任谁承担呢? 网友咨询:装修房子的时候施工的大哥不小心把路过的人给伤了,这个赔偿谁来承担? 天津铸权律师事务所李炜律师解答: 房屋装修伤人大多时候由房主承担责任,判断房主是否承担责任主要通过下列三个条件: 一、行为人是雇佣人雇佣的。 二、在为雇佣人受雇期间工作时致人损害。 三、被雇佣人主观上有过错。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侵害他人造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所以在实践中人们往往会选择与对方协议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那么,损害赔偿责任是否需要解除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损害赔偿问题? 网友咨询:进行损害赔偿责任时需要解除合同吗,法律对损害赔偿问题有何规定? 上海永松健律师事务所钱晶晶律师解答: 损害赔偿责任是不需要解除合同的,两者并不冲突,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同时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交通事故责任

2024-09-2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日常生活中,往往会由于意外会造成财产损失。当我们的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追偿。那么,赔偿标准是什么,侵权责任中的财产损失要求赔偿,只能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准吗? 网友咨询:侵权责任中的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话,只能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准吗?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康娜律师解答: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财产侵害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和简介损失。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发生
乘客买票上车就于与客车形成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既然存在合同关系,客车就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如果发生事故受伤就等同于违约,那么,坐客车受伤,客车以没责任拒赔可以起诉索赔吗? 网友咨询:坐车的时候睡觉,如果发生事故客车司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谷吉泉律师解答: 首先分清的是出事故与乘客睡觉是两码事,即使乘客不睡觉若是司机不注意交通安全问题也会继续出事故。而实际上,若果出现交通安全问题,司机这一方是需要赔偿乘客的损失的。乘客验票上车之后就成立了客运和运输合同,承运方应当保证
我们国家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这也就意味这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孩子都要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所以大部分的人都需要在校园学习,在校园学习中有可能会发生人身损害,那么,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认定过错责任,学校承担怎样的责任? 网友咨询: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认定过错责任?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张志娟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应当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学校承担责任的基础。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学校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而且这种过错责任,应当是一种推定过错
在繁忙的生活里,人们选择忙里偷闲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有些人会选择和家人徒步去旅行,有些人会选择报名旅行社去参团旅行,在旅游的过程中,一些旅游者难免会遇到旅行团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给旅游者造成了损失,这时候旅游者可以向旅行社要求旅游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旅游事故中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有哪些,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网友咨询:旅游事故中赔偿主体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侯军奎律师解答: 旅游事故中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 一、侵权行为人。 二、引起旅游事故责任的物件所有人、管理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那么公司股东出资者的责任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出资者的责任有哪些,是什么? 山东京堂木律师事务所张洋律师解答: 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责任在内容上主要是以下四种责任: 1、 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2、 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网友咨询: 12月27日5时,杨建朋驾驶车出租车在彬县东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聚仙德酒店门前路段时,将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王玉莲撞伤,致出租车前挡风玻璃严重受损。杨建朋下车与另一环卫工人陈某某将躺在地上的王玉莲抬上肇事出
在我国法律上,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那么公司吊销股东责任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吊销股东责任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张浩律师解答: 公司吊销后,股东的责任如下: 1、法定的清算责任: 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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